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岸区创新发展“彼岸计划”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促进江岸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岸政〔2024〕11号)等文件精神,对标上级政策规定与工作部署导向,立足我区发展实际,进一步提升《江岸区种子企业育苗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操性,确保《方案》更好地指导我区种子企业培育,我局对原《方案》修订完善,形成《江岸区种子企业育苗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版)》。为广泛汇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政策科学性,现就该修订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意见者请于2026年6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盖公章)反馈至邮箱:jaqkjjgx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意见材料应当说明意见事项、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提出意见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人提出意见的,应署实名并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件:江岸区种子企业育苗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版)
江岸区经信和科创局
2026年6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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