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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岸区关于推动数智经济企业应用场景首发首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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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7:00:00来源:江岸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武汉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江岸区发展Token经济行动方案(2026—2028年),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快培育Token经济新形态,根据《江岸区大力支持Token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调研起草了《江岸区关于推动数智经济企业应用场景首发首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意见者请于2026年99日前以书面形式(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盖公章)反馈至邮箱:jaqkjjjjyx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意见材料应当说明意见事项、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提出意见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人提出意见的,应署实名并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件:江岸区关于推动数智经济企业应用场景首发首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岸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692   


附件

江岸区关于推动数智经济企业应用场景首发首试的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工智能+行动部署,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区Token经济高质量发展,江岸区坚持以场景育企业、以标杆强产业,以场景建设实效综合评价企业创新实力和落地成效,每年遴选10个首发首试应用场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江岸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岸政〔2024〕11号)第六条“进一步强化应用场景牵引作用。围绕关键环节,实施‘应用场景示范工程’,遴选一批带动作用强、应用前景广、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创新场景供需对接机制,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征集场景建设方案,每年择优评定10个示范场景,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以及《江岸区大力支持Token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五条强化场景驱动效能。每年设置1000万元应用场景支持资金,实施应用场景示范工程,鼓励企事业单位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遴选一批引领性、创新性的标杆应用场景。创新场景供需对接机制,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征集场景建设方案,每年择优评定一批示范场景,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二、支持对象

(一)申报主体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江岸区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主体应以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和服务为主营业务,并拥有与主导产品(技术)有关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

申报主体拥有人工智能核心人才团队,相关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四)申报的应用场景应符合江岸区现代产业体系,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模式,并在江岸区首发首试。

三、申报方式

)根据区经信和科创局发布的申报通知,按照申报资料清单,提交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

(二)申报主体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不予资金支持。

、组织实施

(一)实施流程

采取常态化征集,每年组织评定1次的方式,按照发布通知、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实地核查、名单公布的程序开展。

(二)具体流程如下

1.发布通知。区经信和科创局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官方信息平台发布《江岸区关于申报数智经济企业应用场景首发首试的通知》。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

2.形式审查。区经信和科创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按照本实施方案和申报通知的相关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书以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审查。

3.项目评审。区经信和科创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名单进行评审,共评选出10个数智经济企业首发首试应用场景

4.实地核查。区经信和科创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应用场景单位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阅申报材料原件、查看现场、座谈等方式核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核查结束由专业服务机构出具报告,对申报材料与实地情况一致性作出明确结论。

5.名单公布。对评选出的场景,按照局决策程序审议后,提出“江岸区数智经济企业首发首试应用场景”名单,并在官方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支持方式

(一)按照评价结果,95—100分的,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8595分的,给予70万元资金支持,7585分的,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6575分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上述资金分批次拨付,首年给予支持资金的40%支持;第二年给予支持资金的40%支持;第三年给予剩余20%支持。

二)奖励资金不超过场景项目实际投入的50%。

六、有关事项

(一)区经信和科创局是本项目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将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各街道配合开展实地抽查、监督检查、跟踪服务等工作;申报主体应当接受区经信和科创局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主体是诚实守信责任人,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使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区经信和科创局将追回全部资金。区经信和科创局综合考虑科研失信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进行惩戒。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数据安全事件,或存在违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列入一票否决事项,不予资金支持。在申报认定及资金支持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数据安全事件的,停止拨付后续资金。

(四)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经信和科创局负责解释,试行一年,后期根据实施情况按程序修订完善。

附件:江岸区数智经济企业应用场景首发首试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

江岸区数智经济企业应用场景首发首试

申报材料清单

一、《江岸区数智经济企业应用场景首发首试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上两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上两个年度的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和附表(封面加盖税务相关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3.相关情况,包括行业地位、经营业绩、人才机构、已获得的各类资质认证和知识产权等情况;

4.应用场景相关情况,包括建设内容、创新点、效果、前景等证明材料。

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下载,加盖公章)

五、承诺书(加盖公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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