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关于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落户后子女入学措施的公告
2025-10-01 11:35:00 | 来源: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当前教育资源的分布状况与承载能力,现将在我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住两用房落户后的子女入学措施公告如下:
一、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江岸区新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住两用房,并实际入住该房屋的,具备在江岸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资格。
二、江岸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学位空缺情况,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江岸区教育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