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2019]29号)文件要求,江岸区已于2019年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2019年长江禁捕退捕资金相关政策办法和资金安排分配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长江江岸段水域岸线长17.5公里,有持证捕捞渔船14艘、另有辅助渔船9艘、住家趸船3艘,有兼业渔民22人,在中心城区中渔船数量最多。14艘渔船共有22名兼业渔民,全部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基本性政策兜底保障,22人中有1人已故。
二、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1、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19]832号),下达2019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补助资金114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因区级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未出台,该项资金结转至2020年使用。
2、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19]874号),下达2018年长江汉江干流退捕渔船减船转产奖补资金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燃油补贴金额4万元,因区级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未出台,该项资金结转至2020年使用。
3、依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19]982号),下达2019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补助资金10.8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因区级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未出台,该项资金结转至2020年使用。
上述资金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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