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2020年长江禁捕退捕资金相关政策办法及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长江江岸段水域岸线长17.5公里,有持证捕捞渔船14艘、另有辅助渔船9艘、住家趸船3艘,有兼业渔民22人,在中心城区中渔船数量最多。14艘渔船共有22名兼业渔民,全部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基本性政策兜底保障,22人中有1人已故。
二、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1、依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武财农[2020]31号),下达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补助资金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
2、依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武财农[2020]461号),下达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省级补助资金4.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3、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一次性补助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0]747号),下达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一次性补助资金0.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4、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0]853号),下达2020年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过渡期补助资金1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
5、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市级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奖补资金通知》(武财农[2020]912号),下达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奖补资金8.2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6、依据区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批示意见,安排区级禁捕退捕补助资金58万元(区级财政资金)。
7、依据市禁捕办《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我市退补渔民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区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批示意见,安排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社保补助资金165万元(区级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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