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教学楼、地下停车场、运动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预签约公告
关于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教学楼、地下停车场、
运动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预签约
公 告
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教学楼、地下停车场、运动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7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截止2023年3月7日,同意该征收补偿方案的有81户,占该项目总户数87户的93.10%。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已将《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教学楼、地下停车场、运动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进行了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教学楼、地下停车场、运动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修订稿)》保障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并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协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预签约)》。征收范围内的个人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预签约工作。
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预签约)》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户数达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总户数的90%,由江岸区人民政府作出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教学楼、地下停车场、运动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预签约)》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生效。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预签约)》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户数未达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总户数的90%,江岸区人民政府终止实施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的房屋征收,同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预签约)》作废。
附件:1. 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教学楼、地下停车场、运动场
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修订稿)
2. 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教学楼、地下停车场、运动场
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图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