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方式
江岸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方式
一、综合监管部门
单位:江岸区行政审批局
内设机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27-82905782
电子邮箱:641956750@qq.com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座
二、行业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江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内设机构:江岸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电话:027-59512509
电子邮箱:4219703070@qq.com
详细地址:江岸区石桥小路7号
单位名称: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内设机构:江岸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7-59512510
电子邮箱:igzzbk@163.com
详细地址:江岸区石桥小路7号
三、投诉时限
投诉人认为在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综合监管机构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照有关法规、规章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四、投诉书要求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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