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精神以及 “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检查对象。在省财政厅统筹安排下,区财政局采购办以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了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别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每家代理公司中随机抽取6个项目,共18个项目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项目检查事项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三)检查结果。在3家代理机构所检查的项目中均能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服务,较好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所检查项目均未发现未批先招、项目拆分等问题,也无质疑和投诉发生。从招标、评标、中标环节来看,无重大违规行为,能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活动公开、结果公开。
二、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3家代理机构在2018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对照财政部制定的“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标准体系”,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代理公司与采购单位签署代理合同内容不规范、公告信息不完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与中标公告时间不一致、未按规定及时退还保证金、档案材料存在缺项漏项。
三、落实整改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已书面反馈至3家代理机构要求整改,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统一处理处罚标准,对相关代理机构予以责令整改的处理。相关代理机构能够认真对待处理处罚意见,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了区财政局。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增强代理机构法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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