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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25年11月政府采购机构考核情况

2025-11-14 17:25:00 来源: 江岸区财政局(国资局)

20256-11月,我区开展了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我区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扎实推进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4年度执业情况,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价两部分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了6家公司为本年度检查对象,分别是:湖北湛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安永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森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博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在6家代理机构所检查的项目中均能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服务,较好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所检查项目均未发现未批先招、项目拆分等问题,也无质疑和投诉发生。从招标、评标、中标环节来看,无重大违规行为,能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活动公开、结果公开。从检查的情况来看,6家代理机构在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过程中,对照财政部制定的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引,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付款时间付款方式评分表量化程度不足专家老师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档打分;录音录像资料保管不善;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如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前后表述不一致磋商有效期前后表述不一致招标文件存在笔误,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写为《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写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写为“专门面向中中小微型企业”、“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顺序排列写为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及时在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合同公告未中标投标文件中,承诺书内容有误;评委抽取信息与评标记录单位名称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已书面反馈至6家代理机构要求整改,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统一处理处罚标准,对相关代理机构予以责令整改的处理。相关代理机构能够认真对待处理处罚意见,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了区财政局。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增强代理机构法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江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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