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边栏
城市日历 查询服务
政务微信
无障碍
智能问答
收起边栏

江岸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江岸教育扩班扩容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3-10-23 10:24:43 来源: 区财政局(区国资局)

江岸区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江岸教育扩班扩容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投诉处理结果公

一、项目名称:2023年江岸教育扩班扩容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旺德富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449号狮城名居1-1-1502

被投诉人: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房产基建设备管理站/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花桥二村18号/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三、基本情况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详细内容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采购投诉书》为准)
    投诉事项1:针对质疑回复1避重就轻,仅说明为甲方需求和满足3家品牌,但并未回答是否有3家主流品牌厂家能满足所有这些带有指向性参数的、并未给出相关佐证材料。针对采购文件中86寸交互智能平板、65寸交互智能平板、86寸智慧黑板等技术参数,明显有品牌倾向性。
    投诉事项2:针对质疑回复2,完全避重就轻、敷衍应对,仅说明为甲方需求和满足3家品牌,但并未回答是否有3家主流品牌厂家能满足所有这些带有指向性参数的、并未给出相关佐证材料。配套智能书写笔参数设置存在明显倾向性。
    投诉事项3:针对质疑回复3,完全避重就轻,敷衍应对,仅说明为甲方需求和满足3家品牌,但并未回答是否有3家主流品牌厂家能满足所有这些带有指向性参数的、并未给出相关佐证材料。互动教学软件参数的设置存在明显倾向性。
    投诉事项4:项目流程不合规,未经意见征询直接挂网。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岸区财政局

2023年08月1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