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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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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4 09:00 |  来源:江岸区审计局

江岸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决策部署,江岸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力有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工作,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头部企业招引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77,567万元,为各类市场主体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各类债券资金解决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743,761万元。

——重点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全年按照10%的比例压减各单位一般性支出,用于辖区相关民生保障,兜实民生底线。2021年用于民生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820,274万元。全年投入教育支出207,319万元,不断提高办学品质和教学质量。投入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5,876万元,支持积极的就业政策。投入卫生健康支出88,512万元,着力完善疾控体系升级改造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安排各类疫情防控经费10,252万元,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需求。

——稳步有序深化财政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省、市财政直达资金及时规范使用;深化落实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完善预算一体化项目建设,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41,343万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大力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659,593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6,1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及结算补助264,17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3,461万元,上年结余32,000万元,调入资金83,848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1,638,043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8,147万元,上解支出619,8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1,550万元。

2021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977,571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0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8,076万元,调入资金1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10,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140,029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854,949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9,10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000万元,调出资金43,8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22,622万元。

2021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1,037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6万元,上年结余847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7,483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净结余3,554万元。

区级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决算编制程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二)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 预算收入征收管理不严格。2021年幼儿园保教费余额297.14万元存放财政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2家单位329.27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区级财政。

2. 预算安排不够科学。15个部门23个项目上年结余690.67万元的情况下,2021年度安排预算1,054.99万元,至2021年底结转增至890.22万元。

3. 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统筹规定执行不严格。区直各单位及街道往来结余资金上交款合计3,861.69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2家单位项目结余资金16.79万元未及时清理上交区级财政。

(三)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末,江岸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031,1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84,633万元,专项债券1,646,494万元。2021年全区新增债券资金743,761万元,主要用于缓解重点民生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压力。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区73家区直部门、街道及所属二级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根据江岸区预算指标系统显示,2021年末,全区部门预算指标总额2,030,516.59万元,实际预算支出1,992,138.71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8.11%。2021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数1,736万元,实际支出1,166.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8%;全区会议费预算数155万元,实际支出470.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203.86%

审计结果表明,区直部门、街道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

22家单位44个项目预算6,025.69万元,项目支出626.09万元,当年执行率均低于50%

(二)部门财务管理不到位

6家单位购置房屋、办公设备等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14,805.15万元;5家单位财务审批及报销手续不规范,原始附件不完整,涉及金额243.69万元;6家单位经济业务合同签订不规范,缺乏日期、具体金额、法定代表人签字等基本要素,涉及金额143.37万元;2家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28.98万元;3家单位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10.48万元。

(三)未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

4家单位将应当由本单位履职的事项外包给第三方,涉及金额9.56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全区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0年度江岸区教育专项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围绕基础教育经费保障、学生资助、基础教育重大建设、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等四个方面,审计项目资金48,320.57万元,延伸核查存在疑点的学校、部门14家。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区级财政。1家单位项目资金结余76.84万元未及时上缴区级财政。

2. 部分学校及单位合同签订要素不全。6家学校及单位签订12份合同,存在合同无具体金额、缺少签订日期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等问题涉及金额75.57万元。

3. 购置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1家单位购买电脑51台,涉及金额21.67万元,用于疫情期间长江新城方舱医院使用,未及时入账。

(二)全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1年江岸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围绕资金拨付使用、隔离酒店选取和管理、核酸检测取费标准、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审计调查延伸10家单位,涉及项目资金8,662.1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防疫物资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3家单位购置消毒车、冷藏箱等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14.21万元。

2. 财务核算附件不全。2家单位2021年领用防护服、发放值守人员慰问物资未见相关领用明细附件资料,涉及金额12.62万元。

3.酒店集中隔离管理上存在规范化制度缺失。一是各隔离酒店的餐饮配送、结算审核无统一要求。二是隔离酒店征用程序不够严谨。

(三)全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0年度江岸区科学技术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众创孵化、创新创业等方面,延伸审计单位4家,涉及项目资金2,452.5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专项资金支付不及时。2家单位大学生免费创业工位补贴、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支付不及时,涉及金额69.64万元。

2. 部分预算项目执行偏缓。1家单位2020年第四届“武汉大学生文创大赛”当年未开展,于2021年7月22日才正式启动,截至2021年10月15日,项目资金100万元尚未使用。

3. 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批手续不规范。1家单位部分《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申请表》未填写审批时间。

4. 购置无形资产未及时入账。1家单位购置软件平台建设合计1,097.57万元,未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

(四)全区居家养老项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开展了江岸区2021年度居家养老项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江岸区逐步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12月底,江岸区共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68个,让老年人在家中即可享受到专业照料、看护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重复享受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1名老人重复享受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补贴1.45万元;1名老人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12万元。

2. 违规扩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范围。5名不符合居家适老化改造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居家适老化改造,涉及金额1.46万元。

3.合同规定执行不严格。1个街道社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留存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资料。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全区公共停车场和国有城市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对武汉市江岸区公共停车(机场、车站、医院、景区等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和国有城市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单位2019年至2021年5月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情况表明江岸区共有公共停车场3个,停车经营管理单位2个。各停车场均设置了停车服务收费标价牌,安装了电子计时系统,停车收入纳入单位财务账面核算。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用1个停车场存在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用现象。

2. 随意减免停车费。2家停车场的收费存在停放超过30分钟未计费,或有计费未收费等随意减免停车费现象。

3. 未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2家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对于停车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和岗位责任等方面未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而是通过第三方物业或保安公司派员管理停车场收费、维护停车秩序。

4. 停车收费工作管理不规范1个停车场电子计时系统测算停车收入与财务账面停车费收入差异较大,收费真实性无法保证。

5. 停车收费使用票据和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1个停车场停车费由安保人员收取并上缴医院门诊收费系统,开具“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列入医疗收入核算。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公共卫生业务用房项目、小学新(改扩)建项目、园林绿化提升、市政道路维修等1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金额65,776.4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2个项目存在工程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问题。

2. 部分建设项目成本控制不到位。1个项目超概算执行,中标金额超概算金额62.08万元;1个项目超范围列支项目支出,涉及金额12.76万元;9个项目部分工程价款计算依据不足,涉及金额132.58万元。

3. 个别建设项目合同执行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咨询服务费,涉及金额0.40万元;1个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扣减工程款5.81万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开展了对武汉江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11月至2021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列支项目管理人员工资。1个项目未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分档计算管理人员工资,造成多列支项目管理人员工资46.39万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落实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公司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4家中小微企业2021年月租金减免20%的减免政策未能及时落实到位。

(三)部分房屋资产管理效能不高,国有资产闲置。公司权属所有的7处房产(建筑面积共计481.22平方米,房屋租赁评估价值为23-24元/月/平方),从2017年7月至2022年7月长期闲置。

六、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开展了2017年--2021年江岸区河湖长制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至2021年,全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项目共计17个,涉及资金57,896.23万元。基本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河湖水环境不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督查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工作督查制度规定的督查内容、方式、次数和程序开展督查工作。

(二)个别水体存在间歇性返黑返臭现象。江岸区黄孝河明渠2021年1月、3月、4月、7月、9月的检测结果均为轻度黑臭。

(三)排水污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规范,记录不到位。排水污水执法检查记录中存在“被许可人”栏签字空缺、“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填写不规范,未对被许可人被查情况进行描述等问题。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6起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移送事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经营管理履责不到位等问题。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3起。主要涉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工作管理不规范、超标准收取停车费、随意减免停车费等问题。

(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起。主要涉及单位车辆加油业务管理不规范、购置油价不合理、润料消耗不合理等问题。

(三)主责业务领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2起。主要涉及单位在职人员私自承接单位业务等问题。

八、加强和改进区级预算管理及政策执行的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一是加强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衔接,建立健全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压减不必要的行政支出,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统筹用于“六稳”“六保”相关重点领域。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四是强化债务风险管控,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防止出现资金闲置沉淀或损失浪费。

(二)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加大对教育、养老、疫情防控、资源环保等民生类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推动建立覆盖民生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强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严格执行工程概算,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对追加概算或重大设计变更,应严格执行审批报备流程。加强协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尽早发挥效益。

(三)强化预算约束刚性,严格执行财经法纪。一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思想,切实做到节用裕民。从严编制预算,严把支出关口。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严禁以拨作支,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加强对资金分配、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和民生保障、资源环保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对违反财税法规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安全。

(四)追责问责落实责任,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一是要切实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查出问题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第一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拒绝整改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二是要健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检查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对一些反复出现的顽瘴痼疾,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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