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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岸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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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5 12:00 |  来源:江岸区审计局

关于江岸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8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次会议上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拥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919日,江岸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王坚局长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江岸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的工作要求,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整改结果,请予审议。

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姚彬书记多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余志成区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揭示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统一,有力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按时高质量整改到位。按照政府的部署要求,区审计部门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向被审计单位印发了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跟踪督促整改。全区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委、政府的整改要求,坚扛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10月底,《江岸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3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区有关部门单位采取追缴资金、统筹盘活或加快拨付进度、归还原渠道、调整账表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87亿元。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收入征收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2021年幼儿园保教费297.14万元上缴国库;2家单位已将329.27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区级财政。

(二)关于预算安排不够科学的问题。2022年区财政局建立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对全区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导向的预算执行考核评价体系,对标预算编制情况,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按照评价结果按比例压减下年预算。

(三)关于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统筹规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单位往来结余资金3,861.69万元上缴国库统筹使用;2家单位已将项目结余资金16.79万元上缴区级财政。今后财政部门将加大力度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对回收的存量资金加快统筹安排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财政部门严格零基预算编制年度预算。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引导各部门科学编制部门预算。

(二)关于部门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6家单位已将购置的房屋、办公设备等价值14,805.15万元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核算;5家单位已完善财务审批及报销手续,对原始附件进行补充;6家单位对合同进行补充完善,今后将规范合同管理,完整填写相关要素,把好细节关,杜绝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2家单位已对财务核算不实金额228.98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不断规范会计核算;3家单位已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制度,规范现金提取和使用。

(三)关于未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3家单位表示将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民生优先、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编制本部门年度购买服务项目预算1家单位已退回相关费用2.31万元,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党建活动。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区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区级财政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项目资金结余76.84万元全额上缴区级财政。

2. 关于部分学校及单位合同签订要素不全的问题。6家学校及单位已将涉及问题的12份合同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整,今后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合同签订各项内容。

3. 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购买的价值 21.67万元51台电脑,纳入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二)全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防疫物资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3家单位已将购置的消毒车、冷藏箱等价值14.21万元资产补登入账。

2. 关于财务核算附件不全的问题2家单位已将2021年领用防护服、发放值守人员慰问物资等附件资料补充完整。

3. 关于酒店集中隔离管理上存在规范化制度缺失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对值守、进餐、考勤等具体工作的管理,完善了驻点干部的签批程序,做到定岗定责;2022年5月出台了《江岸区集中隔离点储备及应急管理预案》,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三)全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支付不及时的问题。2家单位大学生免费创业工位补贴、智慧城市建设资金69.64万元已全部支付。

2. 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偏缓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2020年第四届“武汉大学生文创大赛”已开展实施,项目资金100万元已按进度支付完毕。

3. 关于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批手续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2018年至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提交的奖励资金申报材料进行重新审阅,进一步完善了审批手续,并加强对2022年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材料的审核,确保档案台账内容完整无差漏。

4. 关于购置无形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价值1,097.57万元软件平台建设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

(四)全区居家养老项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重复享受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追回重复享受的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7万元。

2. 关于违规扩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范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追回改造补贴费用1.46万元,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审核管理工作。

3.关于合同规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相关社区补充完善了与老年人服务中心运营公司的移交工作,已对运营期间所有台账资料进行留档保存。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区公共停车场和国有城市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督促停车场承租户按规定执行三级停车场标准收费,并制作更换停车场收费公示牌及收费系统。

2. 关于随意减免停车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减免停车费车辆类型和办理流程,严格核实标注为内部车、特殊车或免费放行等车辆,杜绝随意减免停车费现象。

3. 关于未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了《停车场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职责、安全防范、收费服务、票据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

4. 关于停车收费工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了管理制度,明确单位职工车辆和往来单位车辆登记流程,停车收费按规定计入计费系统;完善财务与物业公司对账制度,每月底对停车费收入进行核查对账,杜绝违规收费和随意收费现象。

5. 关于停车收费使用票据和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修订制度完善了收费管理流程,杜绝使用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收取停车费行为。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家单位今后将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审批及备案手续。

2. 关于部分建设项目成本控制不到位的问题。1家单位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工程概算,落实设计变更、追加概算的审批报备流程;1家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聘请专业机构对项目工程决算进行审核,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梳理和调整了相关账务;关于9个项目部分工程价款计算依据不足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计算依据不足款项132.58万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 关于个别建设项目合同执行不规范的问题。1家单位已责成工程代建单位追回工程款0.40万元;1家单位已按照合同约定扣减工程款5.81万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多列支项目管理人员工资的问题。相关单位重新计算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对多计提费用46.39万元进行调整账目。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落实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的问题。截至2022年8月1日,相关单位已与符合条件的承租单位签订租金减免协议,对其2021年至2022年的租金进行减免,共计减免租金65.78万元。

(三)关于部分房屋资产管理效能不高,国有资产闲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启动维修改造程序对闲置房屋进行改造部分房屋现已改造完毕下一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推进租赁工作

六、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工作督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9月,相关单位已对各街道河湖长履职和河湖净化行动执行情况、第二季度考核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街道、社区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通报。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督查制度规定的督查内容、方式、次数和程序,每季度对河湖长制工作联系部门,街道、社区河湖长巡查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适时落实区级河湖长交办事宜。

(二)关于个别水体存在间歇性返黑返臭现象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开展截污及混错接改造工作。对后湖地区的合流制小区排水总出口进行截污改造,截流晴天污水、阳台污水及初期雨水,进一步纠正区域内市政道路雨、污水混错接节点;实施排水管网重大缺陷改造。按照管网属性科学制定清淤维护计划,严格执行管网修复项目;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定期打捞渠面漂浮物、清理护坡及周边垃圾,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督办整改。

(三)关于排水污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规范,记录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涉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一线执法人员业务交流评比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检查记录;层层落实好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做到当场检查,及时记录,现场整改,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加大台账记录的检查力度,做到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和个人评先评优条件。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6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处理,同时针对这些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

(一)关于经营管理履责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不规范超标准收取停车费随意减免停车费等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相关停车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超出政府定价收费的行为。区纪委监委已责成其主管部门对相关3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等问责处理,并对相关单位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的停车场收费、聘用人员及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规范运营管理。

(二)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和主责业务领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尚在调查处理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按照“治已病、防未病”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依法履职尽责,强化使命担当,推动新时代江岸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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