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武汉市江岸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9月27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审计局局长 王 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决策部署,江岸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夯实财源发展根基。全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源支持政策,2022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29.24亿元,惠及超过12万户次市场主体。强化税收预期管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的跟踪监控,确保税源不流失。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深入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及时细化完善区级惠企政策。
——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稳步提升保障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2,692.73万元,新增就业2.8万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保障,全年投入卫生健康支出131,122万元。安排养老体系建设资金6,207.07万元,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区。安排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2,154.97万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救助帮扶水平。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决算等全流程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区级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减10%,“三公经费”继续从严管控。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抓紧抓实直达资金打通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的作用,确保直达资金精准快速落地见效。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547,020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3,7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及结算补助373,87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0,000万元,上年结余21,550万元,调入资金77,810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1,530,893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0,357万元,上解支出620,53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6,127万元。
2022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700,303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7,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122,622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696,877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7,99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940万元, 调出资金45,9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3,426万元。
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3,391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4万元,上年结余3,554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3,391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5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净结余0元。
区级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决算编制程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二)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 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一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622.26万元未及时清缴国库;二是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收益53.5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三是财政专户利息收入422.57万元未清理缴库。
2. 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统筹规定执行不严格。截至2022年12月底,区财政局财政专户中有1家单位职业年金退回款62.53万元,农业综合发展资金专户结余288.82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三)江岸区政府债务情况
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财政厅核定江岸区2022年末政府债务限额2,222,20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61,25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60,953万元。截至2022年底,江岸区政府债务余额2,175,4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4,63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740,854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湖北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022年,江岸区新增债券资金147,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30,000万元,主要用于地铁7、8、21号线江岸区站点周边配套环境整治工程、江岸区明渠控源截污工程(一期)、塔子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江岸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品质提升工程等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17,30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补短板项目、五福小路及新兴街棚户区改造、江岸区核心片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工程、武汉市第八医院迁建等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支出进度较缓。2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支出进度较缓,截至2023年5月底,资金结存率分别为77.06%,28.99%。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区72家区直部门、街道及所属二级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根据江岸区预算指标系统显示,2022年末,全区部门预算指标总额1,041,237.99万元,实际预算支出964,352.70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2.61%。2022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1,236.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83%;全区会议费支出60.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7.36%。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单位决算编报不准确。2022年3家单位“办公费”决算不准确,将项目支出列入“办公费”支出中,涉及金额5,582.96万元。
(二)部分项目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2022年8家单位116个项目未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涉及项目资金5,838.89万元。
(三)部分预算项目未及时执行或执行率低。2022年预算安排23家单位42个项目合计9,445.43万元,当年未执行;2022年预算安排16家单位24个项目合计1,563.62万元,当年执行率低于50%。
(四)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3家单位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9.20万元;3家单位经济业务合同签订不规范,缺乏日期、具体金额、法定代表人签字等基本要素,涉及金额140.55万元;4家单位财务审批及报销手续不规范,原始附件不完整,涉及金额159.76万元。
(五)个别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不规范。1家单位购置乒乓球台、羽毛球架等运动器材价格偏高,涉及金额0.97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江岸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以来,江岸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就业优先政策,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负稳岗扩就业保民生,在就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就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 违规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19.49万元。截至2022年9月底,有27名人员已超过三年政策享受期,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涉及金额119.49万元。
2. 以工代训补贴未及时返还实际用工单位。截至2022年9月底,1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截留2021年度劳务派遣人员以工代训补贴24.60万元,未及时返还实际用工单位。
(二)江岸区残疾人帮扶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至2022年,江岸区共安排残疾人帮扶项目资金12,222.83万元,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以解决残疾人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残疾人切身利益,持续改善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与水平,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发放残疾人培训补贴资料审核不严。2022年6月,1家单位组织的残疾人西点培训考核表中有2人出现两次不同的考核成绩;培训签到表中有4人不在培训花名册中;有2人没有考勤签到信息但有考核成绩。
2.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1年12月,1家单位收到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为其配置的7件训练器材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1.74万元。
(三)江岸区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76,494万元,主要用于隔离点场所征用及隔离点人员就餐费用、核酸检测相关经费、防控物资和药品采购经费、外环境消杀等7项经费支出,防疫专项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基本符合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防疫物资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1家单位购买执法记录仪、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家具等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94.80万元。
2. 财务凭证附件不全。1家单位春节期间慰问被隔离群众和隔离点一线工作人员物资未附相关签收明细,涉及金额13.72万元。
3. 预付隔离点物业管理费未签订相关合同。1家单位预付隔离点物业管理费280万元,未见签订相关合同。
(四)江岸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至2022年,全区筹集安排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1,496.86万元,筹集安排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734.83万元,筹集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269.26万元。江岸区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执行中央、省、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等相关政策,持续提升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2.602021年至2022年期间,发放2名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适用标准错误,多发放金额1.43万元;重复向1名残疾军人发放残疾抚恤金,涉及金额1.17万元。
2. 向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2021年至2022年期间,向2名死亡半年以上的优抚对象发放补助,涉及金额1.18万元。
3. 未按标准报销医疗费。2021年至2022年期间,超标准为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多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22万元。
4. 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发放军休干部死亡抚恤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报销、优抚对象住院医疗报销等各类定补,均未附银行对账单,涉及金额273.50万元。
(五)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武汉市第八医院2020-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2020年至2021年期间,单位签订的系统维护、广告宣传设计及制作等7份合同不规范,缺乏日期、具体金额、法定代表人签字等基本要素,涉及金额共计36.59万元。
2. 未使用公务卡结算。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单位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8.14万元。
3. 资产核算不实。2020年单位新建的发热门诊房屋790.36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购买的智慧健康实验室改造项目软件等110.80万元未计入无形资产核算。
4. 单位工会账面核算不规范。一是工会账面列支迎春汇演活动,报销凭证附件资料不全,涉及金额0.76万元。二是工会账面列支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涉及金额0.45万元。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小学新建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22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项目概算金额46,120.12万元。审计情况表明:相关单位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力度,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6个工程存在未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问题;4个工程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6个工程存在未经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问题。
(二)部分建设项目成本控制不到位
7个工程存在工程排污费计取依据不足、工程结算与实际不相符、未计算下浮率、价格调差依据不足等问题,涉及金额46.96万元。
(三)个别建设项目合同执行不规范
2个工程存在个别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四)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
6个工程未列入“在建工程”科目单独核算,涉及金额3,437.53万元;6个工程存在工程结算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14个工程存在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对2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与无资质企业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2019年,1家单位与经营范围未涉及建筑垃圾清运业务的企业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涉及金额2.90万元。
2. 未召开工委会听取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019年至2021年期间,1家单位未召开工委会研究讨论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事项,无相关会议记录,仅在2018年研究讨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次。
(二)国有企业房屋资产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开展了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经营性房屋资产未纳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反映。公司持有的建筑面积503.44平方米,价值956.54万元未纳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反映。
2. 部分房屋租金挂预收款未及时结转收入。2022年收取的部分房屋租金24.17万元挂预收账款未及时结转收入。
3. 重复减免租户租金。在对2021年承租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工作中存在重复减免租户租金情况,涉及金额0.73万元。
4. 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经审查房屋租赁合同发现,有94份合同未签订合同日期,50份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合同租赁期起始时间。
六、审计移送问题及疑点线索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3起问题及疑点线索,已移交区纪委监委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主要涉及车辆维修未执行先审批后维修程序、油卡使用未登记车辆加油台账、单位购置运动器材价格偏高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及时足额征收非税收入;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好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高效使用新增债券,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充分挖掘释放各种闲置资源潜力。
(二)进一步提升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水平,切实兜牢民生底线。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民生资金全过程的跟踪问效,深化就业、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服务保障,压紧压实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补齐机制短板,进一步增强各类民生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配套性,确保惠企利民政策速享尽享,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壮大实体经济和补齐民生短板,切实保障“急难愁盼”民生资金需求。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领域制度机制,充分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管理、招投标、合同履约、验收结(决)算等全流程管理,压实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各方责任。主管部门、业主和代建单位应进一步形成合力,有效把控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加强建设实施条件论证,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过程中影响因素,科学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减少项目实施中的调整和变更,节约建设和管理成本。积极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效益和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高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科学性。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重大项目尽快落地、高效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四)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督促问题标本兼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部门主责、审计督促的整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全力做好审计的“后半篇文章”。强化闭环管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确认及挂号、整改认定及销号、督促检查及追责等关键环节。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梳理分析,推动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屡审屡犯问题,促进“审计一点,规范一片”,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依规进行了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有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将于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我区建设“汉口之心,美好江岸”,奋力争当武汉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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