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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岸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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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7 09:13 |  来源:江岸区审计局

关于武汉市江岸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拥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9月27日,武汉市江岸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王坚局长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武汉市江岸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出要求。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的工作要求,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整改结果,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情况

全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质量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姚彬同志、区长余志成同志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部门单位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审计建议,把落实审计整改作为讲政治的具体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保证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纪律要求,加强问题清理、日常管理和源头治理,推动政策研究常态化、数据分析常态化、跟踪监督常态化、督促整改常态化,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二)压实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区审计部门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印发了整改工作通知和问题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地完成。全区相关部门单位主动落实整改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根据问题整改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推动修订完善制度办法,强化源头管理,扎实有效推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促进审计整改成果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协作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审计机关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等方面的协同联动,加强经常性沟通和工作协调,健全完善问题整改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及时跟进检查督促整改,推动问题销号清零,通过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审计成果运用的综合效果。同时共享资源成果,助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形成审计整改的监督合力,共同打造全覆盖、抓重点、强力度的协同整改体系。

二、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底,《武汉市江岸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3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区相关部门单位采取上缴国库、统筹使用、加快拨付进度、调整账目或完善制度管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5.50亿元。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收益和财政专户利息收入合计3,098.41万元上缴国库。

2.关于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统筹规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职业年金退回款和农业综合发展资金专户结余351.35万元上缴国库。

3.关于部分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支出进度较缓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专题调度、进度通报、下达督办以及整改通知等措施,加紧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和债券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0月,2个项目资金结存率分别由77.06%、28.99%降至52.69%、15.04%。后期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加快债券资金拨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使用债券资金,避免债券资金结存过大。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决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2023年已开展部门决算数据真实性核查,对决算数据真实性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核查意见,督促各预算单位以真实会计数据为基础,保证决算数据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2.关于部分项目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8家预算单位补充完善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对项目绩效目标应填尽填,做到项目全覆盖、资金全覆盖。

3.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未及时执行或执行率低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报规程管理,对各单位预算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积极沟通对接,帮助查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对预算执行率过低的项目,在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中相应进行扣减经费。

4.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家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公务卡结算的相关要求,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3家单位立行立改,今后加强对合同的审核和把关,完善合同签订的各项内容;4家单位加大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严格财务报销程序,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完整。

5.关于个别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工作流程,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采购时通过合理的询价程序后确认供货商,规范政府购买行为。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享受期满仍违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清退出公益性岗位,不再继续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2)关于以工代训补贴未及时返还实际用工单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截留的以工代训补贴24.60万元全部返还实际用工单位。

2.全区残疾人帮扶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发放残疾人培训补贴资料审核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细化每项业务操作。同时,持续强化责任意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7件训练器材合计1.74万元纳入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3.全区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防疫物资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执法记录仪、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家具等22.68万元纳入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另72.12万元集中隔离点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已按程序划拨至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将根据评估后的价格登记入账。

2)关于财务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问题整改,与区疫情防控经费结算工作专班协调配合,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专班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财务管理要求逐项整改到位,实行销号制度,保障整改工作有序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了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关于预付隔离点物业管理费未签订相关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充签订相关合同。

4.全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3名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未按标准准确发放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追回多发放的残疾抚恤金2.60万元,后续将加强优抚资金发放的审核力度,确保抚恤金能够准确及时发放到位。

2)关于向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追回多发放的补助1.18万元,今后将加强与辖区内各街道的对接,及时停发已去世人员的优抚补助,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未按标准报销医疗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抵扣多报销的医疗补助0.16万元,余0.06万元已征得当事人同意,在其2023年12月定期抚恤中进行抵扣

4)关于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打印完整的银行对账单,对财务报销附件进行了补充完善。

5.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合同要素,进一步规范完善合同签订的各项内容。

2)关于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将加强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医院《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3)关于资产核算不实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发热门诊项目790.36万元、智慧健康实验室改造项目软件等110.80万元分别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

4)关于单位工会账面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学习工会法及上级相关文件,提高认识,规范工会报销行为,已将不应在工会账面列支的退休职工活动经费0.45万元进行调整账目处理。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6个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工程管理领域制度的学习,在今后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实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管理;4个工程责任单位今后将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做到先办证后开工,杜绝违规建设行为再次发生;6个工程均已通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单位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2.关于部分建设项目成本控制不到位的问题。3个单位已追回相关工程款项18.84万元;2个单位已重新确认核定,从工程款项中扣除28.12万元。

3.关于个别建设项目合同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相关合同制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将工程建设支出3,437.53万元列入在建工程科目单独核算;4个工程结算工作已完成,另2个工程结算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4个工程决算工作已完成,另10个工程已聘请专业机构对工程进行决算审核。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与无资质企业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协议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自次年开始已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

2)关于未召开工委会听取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问题。2022年上半年,相关单位已召开三次工委会研究学习环境保护工作,狠抓各项环保工作落实。

2.国有企业房屋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经营性房屋资产未纳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作账务调整,将其持有的建筑面积503.44平方米,价值956.54万元房产从预付账款科目调整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反映。

2)关于部分房屋租金挂预收款未及时结转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其收取的部分房屋租金24.17万元全额结转收入。

3)关于重复减免租户租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追回重复减免租金0.73万元。

4)关于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合同要素,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合同签订流程。

(六)审计移送问题及疑点线索办理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3起问题及疑点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处理,同时针对这些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

1. 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已责成责任单位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对责任单位党委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其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定期排查党风廉政风险,在公车使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

2. 关于单位购置运动器材价格偏高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尚在调查处理中。

三、后续整改工作安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审计整改取得积极成效,为江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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