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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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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1:44:36 来源: 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岸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发起局 配合局 实施时间 实施层级及说明
1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1.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中小学校(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 省级计划规定比例 教育局 市监局 3-10 配合上级检查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 20% 市监局 教育局 秋季开学、中高考等节点 区级发起
2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3.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情况检查,卫生制度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2% 文旅局 公安分局、卫健局、消防大队 全年 接收上级任务
3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外商投资信息中的初始、变更信息纳入抽查范围) 0.5% 市监局、商务局 人资局、税务局 全年 接收上级任务
4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5.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 3% 市监局 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 4-9 区级发起
5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6.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机动车销售企业 5% 生态环境分局 商务局 3-11 配合上级检查
6 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 7.机动车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 100% 市监局 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 5-11 区级发起
7 消防产品检查 8.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新投用的建设工程 10% 消防救援大队 资建局 3-11 区级发起
8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9.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10% 卫健局 人资局 全年 接收上级任务
9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10.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2% 文旅局 消防救援大队 全年 接收上级任务
11.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消防情况的检查
10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12.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2% 文旅局 市监局 全年 接收上级任务
11 汽车市场监管 13.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5% 商务局、市监局 税务局 全年 区级发起
14.二手车市场监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1% 商务局 市监局、税务局 全年 区级发起
12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15.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在建工程) 1% 资建局 人资局 全年 接收上级任务
13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16.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30% 园林局 住更局 全年 接收上级任务
17.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30% 生态环境分局 水务局 全年 区级发起
14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20.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10% 市监局 税务局 全年 区级发起
15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21.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10% 税务局 市监局 全年 接收上级任务
16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2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 1% 统计局 市监局 111 区级发起
17 体育经营行业监管 23.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50% 文旅局 文旅局 全年 接收上级任务


江岸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一业一查”)工作计划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局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局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1 养老机构 民政局 1.服务质量及安全检查
2.资金安全监督检查
3.从业人员监督检查
4.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
5.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6.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资建局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全市备案登记养老机构

区级30%
区级发起
消防大队 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市监局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检查
住更局 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2 烟草专卖 烟草局 7.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检查 市监局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
1%
接收上级任务
3 校外培训 教育局 8.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学科类) 市监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15%
区级发起
9.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科技类) 经科局 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15%
区级发起
市监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10.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体育类) 文旅局 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15%
区级发起
市监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4 道路交通运输 城管局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税务局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3%
区级发起
12.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税务局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3%
区级发起
市监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文旅局 1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公安分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2%
接收上级任务
税务局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6 旅行社 文旅局 14.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15.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监局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旅行社
2%
接收上级任务
16.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市监局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2%
接收上级任务
17.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市监局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2%
接收上级任务
7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商务局 18.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市监局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10%
区级发起
税务局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8 房地产 住更局 19.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市监局 广告行为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
10%
区级发起
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0.5% 区级发起
广告行为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
房地产中介机构
1%
区级发起
登记事项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房屋租赁企业
1%
区级发起
9 劳动用工 人资局 20.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2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市监局 登记事项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
0.5%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10%
区级发起
公积金管理中心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的行政监督检查
10 保安行业 公安分局 22.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23.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人资局 对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检查
对招聘、使用劳动者情况的检查
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检查
对集体合同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对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
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8%
区级发起
市监局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11 旅馆行业 公安分局 24.对旅馆行业的监督检查 资建局 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检查 各类宾馆、旅店
区级10%
区级发起(每季度开展一次)
卫健局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市监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消防大队 消防情况的检查
12 燃气经营 城管局 25.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市监局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3%
区级发起
消防大队 消防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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