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一元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3·10”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3月10日下午1时许,在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一元街道)改造工程现场(江岸区一元路1号),发生一起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江岸区政府迅速成立“3·10”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依法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了《江岸区一元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3·10”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并经江岸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接到区政府批复后,区有关单位迅速对照《调查报告》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各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区建设局等单位组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6月26日,评估组根据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和《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个方面5条评估清单,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资料、查阅相关文件、座谈问询、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核查,并及时反馈评估意见和建议。
二、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调查报告》提出: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北代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代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雄章、武汉中埔建筑有限公司2022年老旧小区(一元街道)改造工程主要负责人彭涛涛进行处理。建议区建设局对武汉中埔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伍主进行处理。2023年4月17日,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北代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湖北代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雄章,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元街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彭涛涛,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实立案,当事人对处罚无异议。2023年5月4日以上三案办结。2023年4月20日,区建设局对武汉中埔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伍主、一元街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彭涛涛进行了约谈。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调阅台账资料和结合日常的检查可以看出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调查报告》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湖北代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落实情况
湖北代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项目工地进行全面停工整改,重新梳理完善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项目工地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清理清退现场不合格的施工机具;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事故教育培训,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事故发生后,湖北代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出了一元街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二)武汉中埔建筑有限公司落实情况
武汉中埔建筑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组织该公司及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对本起事故的教训进行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各类事故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完善公司及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各级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在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对承包单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分包单位整改落实,对整改完成情况跟踪验证;建立了起重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健全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人员,补充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完善了事故信息接报工作流程,并组织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开展了起重伤害事故应急演练;对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及交底,认真落实新入场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确保现场所有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进一步加强对进场施工机具的验收检查工作,特别是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建立了基本完整的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档案资料。
(三)江岸区应急管理局监管情况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在事故发生后,根据《调查报告》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总结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单位提出了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要求:一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常态化事故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加强施工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进场施工机具验收,杜绝禁用产品、不合格产品进场;加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三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事故项目及同类项目全面停工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城建专委会要组织房屋市政、水务、园林、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开展一次专题事故警示教育,保持对全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四是压实各方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城建专委会必须明确全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职责,健全监管链条,压实各方责任;迅速开展全区建设工程全覆盖式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五是加强协调督导建立信息报送长效机制,重点督导城建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与公安、医疗急救等部门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最后,江岸区应急管理局对有关责任单位采取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
(四)其他相关部门监管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建设局、房管局和一元街道办事处到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查。同时,区建设局全面深入开展了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工程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隐患再排查,进一步促进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区纪委对一元街道办事处未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力进行了处理、通报;对街道公共管理办、街道平安建设办、街道人武部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处罚。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在本起事故中,区应急管理局能严格按照《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并落实行政处罚工作。区建设局作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业务主管部门,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元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共同做好属地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责任单位能够严
格按照《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加强了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严格落实了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现场检查记录和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已基本到位。通过评估,《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各项事故防范举措持续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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