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核销非生产
安全事故的公示
2023年7月16日下午5时许,位于江岸区后湖街道海赋江城天韵小区A区地下车库二栋与五栋之间,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岸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房管局、公安局江岸分局、区总工会组成的“7·16”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2023年8月2日江岸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经调查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现对该事故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7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27-82297932。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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