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未来五年,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提高江岸区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中国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武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区具体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国家标准提升工作,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引导,以本土优势彰显特色,强化全民健身理念,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的奋斗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初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江岸区特色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群众体育放手发展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稳步增加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升“三区一带一城”建设水平。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每周参加一次以上体育锻炼活动的人数达到47万,6-75岁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3万,占比分别超过50%。
(二)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本区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不低于90%,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身体形态、机能和素质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
(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区体育单项协会数量平均达到15个以上,街道、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体育生活化社区(街道),形成遍布城区、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四)全民健身设施实施跨越发展。构建“场馆+四边+绿道”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 平方米,城区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50%的街道建有市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日趋完善,进一步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数量。按照武汉市总体结构以及人口和用地空间布局要求,积极配合建设属于江岸区的全民健身设施“4+3+1+N”空间体系,实现全区、街道、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
(五)充实和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制度,依托各级体育部门、相关高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围绕和依托各运动项目协会、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各群众文体团队发展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理顺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党建责任,切实发挥好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到2020年,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市民总数的3‰以上。
(六)发展壮大体育产业。按照“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大众参与、市场运作”模式,积极发展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体育技能培训市场、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和体育场馆服务市场,实现体育与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和金融等多种产业的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7亿元以上,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新动力源。
(七)强化科技创新,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新媒体技术,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健身、坚持健身的文明生活方式。建立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全区建成4家“江城健身e家”实体店,依托“江城健身e家”项目,建立全区科学健身和健康管理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体育”的发展模式,引导、服务、规范全民健身网络体育组织健康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拓展体育交流。倡导体育健身锻炼习惯,培育运动休闲的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浓厚的体育文化氛围,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使江岸区居民有较高的参与体育健身的自觉意识,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发展和推动社区文化发展的需要。建立与江岸区主流新闻媒体融合发展平台,积极宣传体育所蕴含的运动项目文化、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等文化价值理念,塑造融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举办体育活动为切入口,开展“菜单式”文化服务,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通过体育活动增进群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交流。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提升国家软实力方面独特的价值和作用,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加强对外交流,搭建多层次交流平台,拓展我区全民健身对外交流渠道,扩大对外交流范围,传播、推广、交流我区全民健身特色项目、品牌活动、优质产品设施等,推动我区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切实提高居民的身体素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定期举办各类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好传统节日体育健身活动。鼓励、支持各类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组织大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篮球、足球、健身操、广场健身舞、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跆拳道、体育舞蹈、自行车、跳绳、踢毽、门球、气排球、风筝等群众喜爱、特色鲜明的体育运动项目。定期开展“体育六进”活动,通过体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行政村”,宣传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大众优秀健身项目,指导群众身边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街道、社区要根据区域特色,组织居民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区、街道每两年组织1次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每年组织2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区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工会、残联、公安、规划局等部门要发挥各自在推进行业体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组织行业内成员参加各种类型的体育健身和赛事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开展符合行业特点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坚持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快乐的原则。继续打造“一街一品”、“一社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和特色体育队伍。配合市政府统一部署,加紧筹备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相关事项,齐心协力奉献一届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世界军人体育盛会。
提升传统品牌赛事。依托江岸区滨江亲水的地理优势及其它体育设施资源,传承和创新“江岸区国际风筝节”、“武汉国际渡江节”、“江岸区迎春长跑”、“全民健身创新项目比赛”等全民健身特色活动,组织参与“武汉马拉松”等重大体育活动。继续培育和策划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体育活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级别体育赛事。打造江岸城区体育名片,提升区域体育文化软实力和带动作用。
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和公告制度。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引导学生掌握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通过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命名,全力推进足球、游泳、网球等体育项目进学校、进课堂。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内容,落实学校及社会体育设施向青少年开放。持续为青少年提供暑期免费游泳服务和足球、网球等体育项目免费技能培训。
大力发展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夯实“三大球”发展基础。在社区建设以笼式足球、三人篮球、休闲排球等项目为主的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加大对“三大球”教练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重点推进足球运动的发展,引导足球单项协会和足球俱乐部的成立,探索体育、教育和足协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足球进校园活动,每年组织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等系列活动。
建设智库,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清单和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服务的投入,为全民健身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在顶层设计和工作落实中发挥作用。探索多元主体办赛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提供优惠等多种方式,扶持各类社会力量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健身活动资源。
(三)全面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增加人均场地面积。完善全区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加强便民、利民、惠民的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本区体育设施按照“一场两馆一园”(标准体育场、综合体育馆、标准游泳馆、体育公园)要求建设,体育馆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可开展7种以上体育健身活动,配有绿道、体育公园或体育广场;街道体育设施配建要以足球、篮球、羽毛球、游泳、乒乓球、网球、健身俱乐部、多功能健身广场、江城健身e家等作为基本构成要件,综合文体广场和多功能活动厅(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可开展5种以上体育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可建设绿道或体育公园;社区体育设施配建要以乒乓球、篮球、健身路径、儿童活动场地、游泳池为基础,其中,乒乓球、健身路径和儿童活动场地为必配项目。新建居民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和侵占。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有可开展3种以上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
结合城市绿道统筹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助力生态宜居城区建设。依托汉口江滩、公园、景区景点、居民集聚区和大型公共设施,建设各具特色的健身绿道,促进绿色项目发展,实现绿地与体育用地在结构、功能上的综合开发和复合利用。加强对城市公园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公园体育化”,加快完善建设沿江、后湖、张公堤等全民休闲健身带,推动户外体育设施建设,促进休闲体育的发展,打造健身休闲之区。
大力兴建体育场馆,后湖街新建1个2000至4000座的体育馆、花桥街新建1个标准室内游泳馆、谌家矶街建设多功能以室内体育设施为主的全民健身中心,丹水池街、新村街、塔子湖街、劳动街建设综合运动场地+室内运动中心。逐渐使全区具备承担大型单项体育赛事、城市运动会以上级别的体育赛事运作能力,通过赛事带动发展江岸区全民健身事业。
进一步完善社区体育路径长效管理机制,保持街道、社区体育健身器材覆盖率达到100%,做好户外健身器材日常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工作,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积极推动辖区内机关、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全区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30%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为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职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各类公共体育设施要全面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达到无障碍标准。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门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室等老年人健身设施,社区和行政村有一处老年人健身场地或器材,提倡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发展适合老年人的多种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四)扩展覆盖城区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快推进体育运动协会的改革进程,积极培育具有法人地位的体育协会。推进协会实体化进程,努力达到“三个一”要求(即一个常年活动阵地、一个品牌活动项目、一个稳定组织网络),确保其充分发挥作用。发挥运动训练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为各类协会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基本组织。发挥各级体育总会枢纽性的作用,带动各级各类单项和人群体育组织的发展。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建设,发展全民健身基层组织。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的建设,对健身站点试行经费补贴制度,扶持健身站点可持续发展,规范健身站点的管理。
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提供科学健身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社区,继续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重点突出健身项目的培训,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人员、体育教师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覆盖城区、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社会体育志愿服务队伍。
(五)加大全民健身的科学指导力度。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达标活动。建立全民健身指数评价体系,定期公布全民体质状况,指导本区居民经常、持久、科学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适时掌握我区国民体质状况;进一步完善本区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重点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
(六)加快体育产业发展。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谌家矶汉口国际体育文化中心和塔子湖全民健身中心为“两核”,社区公共文体活动中心为主体,社会经营性健身场所为补充,构建全区范围内的休闲型体育产业体系,积极探索体育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径,打造区域性的休闲体育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体育彩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武术培训、体育用品等体育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本区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发挥本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作用,并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定期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政策,推进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职能分解,推动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分工,形成各方共同推进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职能。各部门要按照放手发展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完善本区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等行业的融合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全民健身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二)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财政投入。本区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区财政预算。各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相关部门和行业也应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保障经常性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创新激励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支持和兴办全民健身事业,支持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通过区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加大奖励力度,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本区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力度,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要在全民健身日免费向公众开放。同时要加强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各部门要创造条件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四)严格过程监督与评估制度。本实施计划在区政府领导下,要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全民健身实施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机制。
完善全民健身评估制度。体育主管部门要定期反映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程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情况、基本公共服务达标水平等情况,并在2020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落实到位的对照相关责任清单进行问责。
(五)完善法律政策保障,推进全民健身法治建设。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水平,建立全民健身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