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评估工作。经评估,提出建议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0日至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快递邮件日期或电子邮件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江岸区文化馆
电子邮箱:373355741@qq.com
联系电话:黄洁 027-82815221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南京路63号9楼
武汉市江岸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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