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在江岸区申请就读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2021年5月31日前,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2、在2021年5月31日前,其父母(学生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3、在2021年5月31日前,其父母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4、在2021年5月31日前,其父母为在江岸区就业的留汉大学生。
二、入学方式
入学方式分为两种:社区划片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1、凡2021年5月31日前户籍在江岸区,户籍地址与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将按社区划片对口入学。
2、属于下列情况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入学,请家长认真了解。
(1)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2)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3)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4)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五年内学位已用;
(5)2021年5月31日以后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6)2021年5月31日前监护人(学生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
(7)在江岸区落户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8)监护人户籍在江岸区或持有江岸区居住证的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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