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涉及我区1批不合格产品信息。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抽检监测(中央转移)2024年总局专项计划,2024年5月29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所对武汉市江岸区鲜之源水果店售卖的“东魁杨梅”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东魁杨梅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与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7月1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武汉市江岸区鲜之源水果店将立即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
2.今后采购过程中,严格索取供货商资质证明,履行农产品进货查验相关义务。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武汉市江岸区鲜之源水果店售卖的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但因该单位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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