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5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7日发布涉及我区2批不合格产品信息。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1.根据抽检监测(省级专项) 2024年湖北网络食品专项监督抽检,2024年7月11日,湖北中检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江岸区国民包子铺经营的“葱油花卷”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8月15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2.根据抽检监测(中央转移) 2024年总局抽检计划,2024年7月30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百步亭花园路店经销的“樱花糕”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8月27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制作过程把关不严,企业已对生产制作流程进行梳理,规范人员操作,严格遵守管理规范。
2.企业供货商供货产品品质问题,企业主动公开发布召回售出产品,并终止与该产品供货商合作,同时加强员工食品安全培训。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法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2.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宣传教育。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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