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第3期)
一、抽检基本信息
2025年10月23日,武汉市江岸区花桥市场外面5号武汉市江岸区玉霞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芝麻油,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江岸区玉霞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芝麻油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原因导致添加剂超标。武汉市江岸区玉霞食品经营部已停止使用该批次进货产品并发布召回公告,后续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持续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
三、核查处置情况
武汉市江岸区玉霞食品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但鉴于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同时积极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依法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