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消费温馨提示
药品安全消费温馨提示
药品是特殊商品,购买和使用都有风险,江岸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掌握了解必要的药品安全常识,才能正确选择和科学使用药品,规避消费误区,远离安全风险。
一、应从合法途径购买药品。到正规医疗机构和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购买药品时应注意观察药品外包装的相关信息,如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贮存条件等,注意留存购药票据凭证。
二、合理储存药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温湿度条件储存药品。避免阳光直射,将药品放在小孩不易触及的地方。定期清理过期失效药品,药品一旦过期失效则不能再继续使用。
三、用药需谨慎。是药三分毒,药品会导致不良反应,在使用前应该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药品的用法用量,或严格遵照医嘱用药。酒后使用降压药、抗生素、抗精神病药物、镇静催眠药及降血糖药等药品可能会导致严重不良反应/事件。
四、谨防虚假宣传。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这些不具备治疗功能,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的广告,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合法药品外包装标识“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的批准文号,均可以在国家药监局官网上查询到相关药品信息。
五、网络购药有风险。不提倡代购境外药品,法律禁止未经我国注册的境外药品在我国境内销售。收到网络购买的药品时必须当面查看药品包装是否有破损、药品名称、规格与订购的药品是否一致,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建议不要在网上购买不熟悉的药品。
六、遇到可疑药品及时投诉。如发现有销售过期药品或在集贸市场、街边等非法场所售卖药品等现象,可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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