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市序号10)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交通结构中“公”“油”比例仍然偏高。2022年,武汉市公路货运量占全市货运量 73.1%,高于全省69.2%的平均水平,机动车尾气排放仍占污染物总量较大比例;新能源车渗透率还不高,保有量仅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 5%左右。
二、整改目标
市方案整改目标:推动多式联运提速,提升铁路、水运服务能力,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联合执法,提升新能源车比例。
三、整改措施
(一)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区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提高铁路货运服务水平。
(二)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区推进水运基础设施完善,加快疏港铁路、公路建设,发展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三)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加强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四)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落实支持本地居民、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一揽子政策,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联合执法,提升新能源车比例。
(二)整改措施: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大队加强全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三)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江岸区交通运输局清理在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督促企业及时报废(注销)老旧高耗能运营货车。2023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十四五”全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计划武汉市淘汰任务33辆,2024年计划武汉市淘汰任务296辆,2025年计划武汉市淘汰任务806辆。江岸区交通运输局针对交通结构中“公”“油”比例偏高问题,抓住政策窗口期,宣传2024年国家出台国三及以下运营柴油货车、2025年国家出台国四及以下运营柴油货车报废补贴政策,督促货运企业业主报废老旧柴油货车,为报废货车申请报废补贴3270.4万元,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我区已注销老旧柴油货车3605台。
2、江岸区交通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全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为加大柴油车排气污染监管执法力度,推动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24年柴油车排气污染路检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25年柴油车排气污染路检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联合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依据各自职责抓好移动污染源工作,加强全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联合执法。2024年至2025年7月,全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联合执法共开展路检31次,检测机动车尾气1124台,不合格车辆处罚共计31台。
3、江岸区科经局、区财政局和区商务局落实支持本地居民、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一揽子政策,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瞄准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配合市经信局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将出台25条政策,激励我区有关企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利用人工智能开展创新和研发。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引进“小米”汽车销售4S店,提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配合市商务局在日常企业走访过程中加强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做好服务,引导有需要的企业和消费者到我区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体现消费。配合市商务局在日常企业走访过程中加强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做好服务,引导有需要的企业和消费者到我区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体现消费。截至2025年5月,全区共通过审核名单拟发放报废更新补贴2139人次,通过审核名单拟发放置换更新补贴2250人次,区商务局共走访新能源汽车企业3家,线上线下解答汽车“以旧换新”咨询300余人次。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3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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