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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司法局关于确认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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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9:25:00来源:江岸区司法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岸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区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行政执法主体目录(江岸区

江岸区司法局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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