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就杜江涛在汉口花园五期8栋2单元102室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塔子湖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三、有关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6年7月25日前向塔子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预约登记。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拍照,不得喧哗、鼓掌、哄闹、随意走动、接打电话 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的活动。违反上述纪律致使听证无法顺利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劝阻直至责令其退出会场。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联系人:谭辉
联系电话:02785838488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塔子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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