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56049/2020-749453 发文单位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岸政办〔2013〕3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教育
成文日期 2013年05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21日
有 效 性 有效

(岸政办〔2013〕35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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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2013-05-21 11:00 发布时间:2013-05-21 11:00 |  来源: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高考)和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将分别于6月7至8日和6月20至21日进行。根据教育部2013年5月7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国家10部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3〕2号)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3〕1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3年我区高考、中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高考和中考是为国家选才育人的重要工作。今年,我区报名参加高考人数为4984人(其中高职单招76人);报名参加中考人数为7267人。做好高考和中考各项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今年两考平稳顺利,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当前,各级各类教育考试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全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责任,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治庸问责”工作,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为我区高考、中考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完成我区两考工作“试卷安全零失误,雷同试卷零记录,考务管理零误差,服务考生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曾艳红为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宋剑锋、区教育局局长汪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区高考和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组织本区高考、中考的管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确保考试安全。

(一)各职能部门要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和工作局面。

(二)考试安全是重中之重的环节,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等保密责任要求,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落实2013年湖北省高考考务工作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试卷的运送、存放、领取、回收、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力度,考试期间新闻宣传工作以确保考试安全为第一目标,严肃工作纪律,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紧急情况预案制度和监督巡查制度,确保考试安全。

(三)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切实解决好考试期间安全、保密、交通、供电、环保、食品、医疗、防噪等问题,为考生充分发挥水平和评卷录取等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三、实施阳光工程,维护考生权益,维护招考工作秩序。

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和体系,从实施主体和流程环节上细化、实化高考和中考招生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坚决维护考生的各项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必须实行集体议事制度。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正面引导,避免炒作,净化舆论环境。要落实政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及信息服务。要将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到校、到班、到人,让每一位考生了解政策规定和有关信息,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从正确的渠道获取招生信息,提高认识中介机构和不法分子进行欺骗和诈骗的能力。实现招考工作公平、公正的目标。

四、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考场建设,严肃考风、考纪。

我区所有高考考点均为标准化考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和听力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考试设备运行万无一失。要加强考点及周边环境治理,对考点反映的各种问题及不利因素要快速反应,迅速处理,切实保障考点秩序和安全。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利用网络、手机发售、出售考试试题等虚假信息诈骗钱财的案件,涉嫌泄密的案件,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案件,非法招生中介诈骗钱财的案件,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务人员和考生人身安全的案件等。要进一步强化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工作回避制度,加强对监考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杜绝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录取舞弊等恶劣行为。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

各学校要对考生加强诚信教育,认真组织《教育部33号令》的学习、宣传活动,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高考必须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部实行远程监控,考生进场实行安检,设无线电信号屏蔽仪,统一配备高考文具,考生只能携带两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落实监控录像“六小时回放”制度的工作要求。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确保两考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1. 江岸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江岸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任务职责

3. 江岸区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细则

4. 2013年江岸区高考考点安排

5. 2013年江岸区中考考点安排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附件1:

 

江岸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曾艳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宋剑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3995617678)

汪  新(区教育局局长           15072303577)

组  员:王非凡(区保密局副局长         13006376345)

段新立(区纪委纠风室主任       13317187675)

何文秀(江岸食药监分局副局长   13397187721)

赵  军(区卫生局副局长         13797013110)

余新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3707187758)

陈  超(区城管局副局长         13607176713)

朱  洪(区环保局副局长         13349832227)

刘原钰(区建设局副局长         13986034518)

张国强(江岸工商分局副局长     15902751133)

魏云翔(江岸交通大队副政委     13387581999)

黄运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13971597853)

张长江(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13397105618)

徐  钧(区招考办主任           15972066127)

 

附件2:

 

江岸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任务职责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调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两考的顺利进行。

二、区教育局、区招考办

(一)负责全区范围内高考、中考的组考实施工作(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考试设备保障工作);

(二)负责全区范围内所有高中、初中毕业学生的考风考纪(33号令)学习宣传工作;

(三)负责对两考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

(四)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三、区保密局

(一)检查各考点保密室情况;

(二)协查有关泄(失)密事件。

四、区公安分局

(一)负责各考点门前及周围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

(二)每个考点考试期间安排2名公安干警维持秩序;

(三)6月5日下午1:30、6月18日上午7:00,各派2名干警到区招考办参加领卷工作;

(四)6月5日—8日,6月18日—22日期间安排2名干警到招考办24小时值班;

(五)负责试卷保密保卫工作和发生泄(失)密事件时的侦破工作;

(六)6月7、8日中午各考点派1名干警随考点保密人员送卷到区招考办。

五、区卫生局

(一)准备三部救护车待命(停车地点请告知各考点及区招考办);

(二)负责各考点医务室的检查工作(药品期限、数量、种类),预防传染性疾病。

六、江岸食药监分局

负责考点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七、区城管局

(一)禁止小商小贩在考点门前200米内摆摊设点,违章占道;

(二)及时清除考场周边的垃圾,检查周边环境卫生。

八、区环保局

负责排除噪声污染对考点及考生的干扰。

九、区建设局

(一)管理好建筑工地,避免施工噪音对考生的影响;

(二)考试日(6月7、8日)、(6月20、21日) 所有考点周边的工地停止施工。

十、江岸交通大队

(一)每考点派2名干警负责考点200米范围内禁鸣、禁行的落实工作(竖警示牌);

(二)负责考试期间各交通要道的疏导工作,做好因塞车造成考生滞留的应急措施。

十一、区纪委纠风室

负责检查、监督两考组考工作中执行规定和政策的情况。

十二、江岸工商分局

负责加强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

 

 

 

 

 

 

 

 

 

 

附件3:

 

江岸区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预案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治考,全面实现考试安全,做到试卷安全保密,不泄密、不失密,不出现重大事件,实现零失误。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重点整治高科技作弊,杜绝工作人员参与作弊行为,实现雷同试卷零记录。认真做好高考考务工作,加强管理、履行程序、规范操作,努力实现考务管理零误差考试工作目标。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不断完善我区国家教育考试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切实维护教育考试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机构

江岸区国家教育考试突发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汪  新(区教育局局长)

组  员:余新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非凡(区保密局副局长)

段新立(区纪委纠风室主任)

黄运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长江(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徐  钧(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涉及范围、目前的基本处理措施、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落实市应急处置工作组部署,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考点对本考点区域内的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及早发现,并及时逐级上报。

(二)统一指挥,系统联动。要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一旦发生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时,应遵循属地化原则,由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指挥、处理。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坚持把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和失控。

(五)重在预防,依法处置。要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实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和力量部署到位,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处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六)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四、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市、区考试机构和考点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包括区、市应急处置工作组之间建立快速、畅通、持续、高效的应急信息和处置系统,以及准确、及时的舆论宣传管理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应急处置工作组。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上报:发生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后,事发地要立即逐级上报。属重大突发事件的,事发地在逐级上报的同时要直报省级国家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送方式

信息报送方式包括加密电话、加密传真系统或密码电报等。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信息判断;

3.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采取的措施;

4.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报告时的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新闻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

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其他

在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个人应给予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岸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应急处置参照本细则执行。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

 

2013年江岸区高考考点安排(6月7—8日)

 

考点

编号

考点名称

主考

姓名

主考

职务

值班电话

考点地址

手    机

1

武汉市第二中学

汪寿光

校 长

82711285

中山大道1469号

18971126979

2

武汉市第六中学

马德驹

校 长

82436535

汉口球场路64号

15171447776

3

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

赵  明

校 长

82354585

后湖大道341号

18907136677

4

武汉市实验学校

贾  勇

校 长

82833905

江岸区胜利街265号

13986051727

5

武汉市育才高级中学

毛晓峰

副校长

(牵头)

82416561

解放公园路43号

13037136656

6

武汉市第十六中学

李志强

校 长

82806623

一元路汉景村1号

13871551403

 

 

 

 

附件5:

 

2013年江岸区中考考点安排(6月20日—21日)

 

考点

编号

考点名称

主考

姓名

主考

职务

值班电话

考点地址

手    机

1

汉铁高中

赵  明

校 长

82354585  82354583

后湖大道341号

18907136677

2

八十一中

杨延昭

校 长

82895072  82909489

头道街100号

13707100550

3

育才高中

毛晓峰

副校长

(牵头)

82868580 82864543

解放公园路43号

13037136656

4

实验学校

贾  勇

校 长

82833905 82850690

胜利街265号

13986051727

5

二中广雅

王  新

校 长

82711752 82711316

胜利街310号

13098883999

6

七一中学

黄  勇

校 长

82724088  82731128

中山大道1443号

13971566555

7

十六中

李志强

校 长

82806623  82788153

一元路汉景村特1号

13871551403

8

第六初级中学

殷  静

六中

副校长

85795749

金门路34号

13871237638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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