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江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政策解读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进入新时代,确立“三级四类”多规合一规划体系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三级—即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四类—即发展规划(各级规划纲要,顶层设计)、区域规划(特定区域、特殊功能区编制)、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社会事业规划等)。《武汉市江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全文发布。为确保《纲要》有效实施,结合实际,制订《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2022年3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纲要》的实施工作,区发改局研究起草了《武汉市江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
二、总体要求
《纲要》任务分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政策协调机制,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最大程度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全区人民共建“汉口之心、美好江岸”的强大合力。坚持分类精准施策,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确保如期有序完成。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政府要优化体制机制,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善于用创新性手段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全局性、跨区域、跨领域目标任务实施的统筹协调,突出发展指标、重要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牵引作用,集中力量开展关键任务攻坚,推动《纲要》部署全面落实。
三、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
2021年7月,《纲要》全文发布后,区发改局起草了《纲要》分工方案,并分别于 2021年11月24日、2022年1月20日、2022年4月2日,三次在全区向各单位征求意见。综合各单位反馈意见,充分参考省市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各部门职责,对我区《纲要》分工方案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稿。分工方案以《纲要》为基本框架,对相关指标和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共包含三部分内容,分别是主要指标分工、主要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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