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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江岸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岸政办〔2025〕6号) 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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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5:51:00来源:江岸区司法局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武汉市江岸区编制了《江岸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目录》?

答: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科学编制《目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建立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目录》是如何编制的?

答:前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经各部门报送、筛选,并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区发改局报送的《江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确定为江岸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最终形成了《目录》。

三、《目录》确定依据是什么?

答:《目录》确定的《江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符合《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第二项的“编制和修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政府确定的重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范围。

四、《目录》应如何公布?

答:《目录》明确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组织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安排和是否需要听证等内容。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目录》应如何实施?

答: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决策事项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的有关会务安排和公文制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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