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

智能问答 长者专区 残疾人专区 无障碍繁体登录注册

2020年度江岸区人民政府花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号 :  | 
2021-01-29 15:50:00 来源: 花桥街道

2020年度江岸区人民政府花桥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要求,着眼方便群众生活、服务企业发展和促进辖区建设,按照指定专人负责、拓宽公开渠道、对照规定公开的工作模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落实。

一是区分公开内容,明确主体责任。根据《条例》和各级规范要求公开的内容,结合街道自身职能,区分财务、公共服务、行政检查等项,对党政综合、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科室提出明确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专人负责跟进、及时更新公开。

二是定期及时更新,落实公开内容。立足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府官方网站平台,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及时公布街道领导成员、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联系方式,定期公开财务经费信息。

三是严格执行规定,做好公开服务。对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按照科室审查、分管领导批准、公开答复的流程,依法、周到办理公开事项,对于本级不了解不掌握的,力争提供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2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61

0

11644

(政务服务中心办结)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510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街道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经审查,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相关规定明确的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已对其公开;3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已按申请的政府信息内容,为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机关的地址和联系方式;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申请人要求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本着为民服务的原则已将信息获取方式予以提醒告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街道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接到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复议函”后,街道高度重视,反复协调沟通街道法律顾问和相关科室,已于12月20日按期予以回复,正在等待审理结果。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街道为提出申请的群众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有改进完善的空间:一是对2019年4月颁布的新《条例》学习不够透深入,对上级的要求掌握还不够牢固,在某些文件是否公开的问题上,还需要上级明确,工作存在被动;二是对拓宽公开渠道还不够主动,满足于上级搭建的网站平台,没有立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群众服务作用,而主动宣传,扩宽渠道;三是对各类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过于机械化,使得部分群众不理解,乃至出现反复申请和行政复议申请。为此,2021年度我们一方面将着力推进责任主体人员对《条例》和各级的新规范新要求进行集中学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新的部署和强调,一方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继续以方便群众生活、服务企业发展和促进辖区建设为考量,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岸区人民政府花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