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岸区生态环境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条例》,强化执行力度
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深化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江岸区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完善政务公开栏目与目录。落实网站栏目责任编辑制度和信息保密制度,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根据实时工作要求,及时在环境保护和规划、空气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环保执法监管、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双随机一公开、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栏中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参与政府门户网站营商环境、三大攻坚战役、环保督察等各类专栏板块建设,及时更新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相关简讯。
(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分局持续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开通了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站申请等渠道,丰富群众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严格制度,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保障各项信息及时更新。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制定和完善内部制度,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是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加强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将信息公开各项指标纳入考核评议,对延长公开、漏报重大信息等情况严肃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通过江岸区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97条,行政许可138条,行政处罚21条,行政强制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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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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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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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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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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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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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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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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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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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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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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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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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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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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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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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接到个人申请公开信息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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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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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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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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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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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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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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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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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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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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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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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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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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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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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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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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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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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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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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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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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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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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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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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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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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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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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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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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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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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无行政复议案,无行政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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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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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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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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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策解读力度、信息公开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相关政策更容易被公众理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尚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