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江岸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合调解室收到一面印有“为人民服务、办事效率高”的锦旗,感谢江岸区矛调中心尽心尽责调解,为群众办实事。
2019年12月,江岸区某还建小区7名住户与装修施工方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约定于2020年2月进场装修,共支付56000元订金。由于突如其来的疫情,装修工程一再延期,7名住户于2020年底决定与该施工方解除合同,要求退还预付款,确遭到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无果,7名住户及家人自2021年来不断讨要装修订金。
在接到江岸区信访局转办该案后,江岸区矛调中心联合调解室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耐心疏导当事人负面情绪,及时开展调解。调解员逐个了解当事人诉求,掌握情况,同时听取装修施工方的意见和实际困难。通过谈心走访,调解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于10月13日组织举行了调解会。调解会上,调解员邀请律师一同向双方释法明理,指出装修施工方未履行《房屋装修合同》,住户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装修施工方全额退款。但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疫情的暴发和反复客观上给装修施工方履行合同造成了阻碍;且装修施工方前期已进行了相关的装修进场准备工作,为此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根据公平原则住户应对装修施工方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通过调解员和律师不间断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情理分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后,最终就装修施工方退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协议,一起长达3年的涉疫纠纷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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