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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熊婧送达岸政复补字[2025]第768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公告

2025-09-02 15:49:46 来源: 江岸区司法局

熊婧:

你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为被申请人,请求撤销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5年8月12日向江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需予以补正,故本机关于2025年8月19日作出岸政复补字[2025]第768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2025年8月19日,本机关通过你提供的联系方式欲与你取得联系,电话未接听。后依据你申请复议时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送达(运单号:1261086928208),因“查无此人”,该邮件于2025年8月25日被退回处理,本机关于同日再次向该地址邮寄送达(运单号:1261086945508),因“逾期未领”再次被退回。在此期间,本机关通过各种途径多次尝试与你联系无果。

现向你公告送达岸政复补字[2025]第768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江岸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长春街53号,联系电话:027-82730220)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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