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武环督改文〔2024〕1号)要求,现将武汉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0)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油气回收监管有待加强。全市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共57家,6家没有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51家虽安装了监控设备却未按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次督察抽查8家油品储运销企业,发现中石油江夏北华加油站、江夏加油站、尤加乔木湾加油站、中化石油珞珈山加油站、中石油四新南路加油站、东明石化关东加油站、武汉汉石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等7家存在油气泄漏问题,其中,江夏加油站卸油口油气泄漏超标严重。
二、整改目标
有序推进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及以上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市整改方案
1.市商务局梳理全市2023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生态环境部门将其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督促加油站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加油站、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的执法检查,开展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抽查检测,对油气泄漏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常态化监督管理,提升油气污染治理水平。
3.各相关区对督察反馈存在问题的企业逐个开展核查,督促依法依规落实整改措施。
(二)区整改方案
1.区商务局梳理全区2023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其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督促加油站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加油站、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的执法检查,开展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抽查检测,对油气泄漏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常态化监督管理,提升油气污染治理水平。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梳理重点监管名录,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023年,江岸区共有5家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已纳入2024年武汉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积极推进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目前,5家加油站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二)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加油站环境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问题整改,区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共检查加油站12家,存在问题4家加油站均已督促完成整改。梳理辖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汽车罐车运输企业,将15家加油站、1家储油库、4家成品油运输企业纳入监管范围。2024年以来,执法检查加油站100人次,共发现加油站集气罩破裂等12个问题,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成,并对1家单位油气泄漏等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形成闭环;完成2家油品运输单位10台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工作。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71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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