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武环督改文〔2024〕1号)要求,现将武汉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9)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不严。督察组抽查洪山区地铁11号线马房山地铁站工地、武昌区南安路10号武汉建工集团工地、巡司河街武汉城建集团工地等3个工地,共检查工程机械13台,发现6台未编码登记、4台涉嫌伪造环保号牌。督察还发现,东西湖立行叉车(武汉总部)从事叉车租赁业务,拥有叉车28台,均未悬挂环保号牌。江夏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等地未完成2022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任务。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未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措施
(一)市整改方案
1.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以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2.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二)区整改方案
1. 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建设局等以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2. 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交通大队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3. 区建设局督促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摸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资建局召集辖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联合召开非道移动机械管理工作推进会,开展政策宣传,发放了《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并开展非道机械进出场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培训,发放《非道机械进出场登记指南》。二是开展编码登记工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开展日常巡查、服务电话收集未编码登记的非道路机械信息,第一时间安排编码登记上牌,同步开展非道编码登记审核工作。
(二)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交通大队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区资建局、区住更局开展施工场地及非道机械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道机械超标排放及违规使用等行为。2024年对5家企业或个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超标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共处罚金2.5万元。
(三)强化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区政府印发《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江岸区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巩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区资建局、区住更局依据职责督促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管理,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配合做好摸底调查及编码登记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告知及政策宣传,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台账、环保标牌悬挂、承诺书签署张贴纳入日常文明施工巡查,2024年共开展检查391次,发现一般问题1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71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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