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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4-12-26 13:06:00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武环督改文〔2024〕1号)要求,现将武汉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一些领导干部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足,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认识不够深入,个别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本地生态底线和项目自身情况,导致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少数领导干部认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过于频繁,发现的问题大多是之前未完成整改的存量问题,在推进整改中有疲沓和躺平思想。个别地方在工作中存在观望和畏难情绪,主动发现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积极性不高。

二、整改目标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工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

三、整改措施

(一)市整改方案

1.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美丽湖北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听取生态环境工作汇报,研究涉及生态环境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及网络培训教学内容,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次,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3.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将大气、水、耕地等资源环境指标作为考核内容,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激发全市各级干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存量问题整改销号和增量问题发现解决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4.坚持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聚焦智能产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招商,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发展潜力大的绿色项目,做好招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引导绿色产业集聚,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区整改方案

1.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工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美丽武汉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听取生态环境工作汇报,研究涉及生态环境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各级党委(党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校)教学重要内容,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3.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将大气、水等资源环境指标作为考核内容,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激发全各级干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存量问题整改销号和增量问题发现解决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4. 持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聚焦智能产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招商,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发展潜力大的绿色项目,做好招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引导绿色产业,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四、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江岸责任。区委区政府多次听取江岸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汇报,传达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辖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确定江岸区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控,研究落实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及湖泊综合治理,推进黄孝河等重点河湖水环境质量提升。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调度部署、亲临现场督办生态环境问题群众信访问题整改,推进一大批重难点问题得到治理和解决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确保全区上下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觉悟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思想引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江岸新兴领域战略能力。开展“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示范引领区”专题调研,紧紧围绕“三个优势转化”,做优创意设计、生态环保两大“特色产业”。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及街道学习教育。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促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让理论学习成为工作实践的行动指引。三是党校开展教学重点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教学重要内容,设置专题教学,引导学员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实现路径,提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以环境改善为目标落实责任考核。严格落实《江岸区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江岸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将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空气质量改善和环保督察整改情况作为各街道和有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江岸区2024年绩效管理目标》,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推动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美丽江岸。抢抓长江大保护、流域综合治理等战略机遇,依托三峡集团、中能建绿色建材等重点企业,加快培育壮大以清洁能源、水生态为特色的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的工作要求,印发《江岸区进一步落实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实施方案》,按进度推进中石化华中润滑油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搬迁工作,落实搬迁前各项污染防治工作。2024年,全区生态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达到38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29亿元以上;新增或引进“三峡系”企业2家以上;加快“环三峡生态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创市级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积极推动江岸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动能。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1226-20251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71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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