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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7)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5-12-26 16:56:00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一、反馈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进节能降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二)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加强源头管控,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开展“两高”项目准入前产能置换、污染物减排、能效水平联审会商。

2.2024年12月底前,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2025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改清单,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4.持续推动锅炉深度治理,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污染物在线监控应接尽接。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我区“十四五”期间无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目前辖区无“两高”项目。

(二)措施完成情况

1.加强源头管控,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2023年12月印发《江岸区节能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区发改、经科、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相关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节能审查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削减等相关要求,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禁“两高”项目准入。

2.加强节能审查,推进绿色化改造。紧盯能源消费增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节能工作培训,宣传绿电绿证相关政策,推广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3.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锅炉深度治理,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集聚发展以涉江治水为核心的绿色生态经济。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73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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