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反弹。“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全省重污染天数比率从2021年的0.6%增加到2023年的1.9%。(省序号16)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遏制空气质量反弹被动局面,到2025年全市16个区(功能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36微克/立方米,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整改措施:
1. 2025年12月底前,落实《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湖北省“五个一批”(2024-2025年)工作计划》,谋划实施一批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推进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推动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公司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淘汰老旧车辆。源头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2.2025年12月底前,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及督办,持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现场监督帮扶,按时保质完成生态环境部、省级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整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制发《江岸区2025年空气持现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移动源及城市面源等污染防治工作。截止2025年8月31日,江岸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改善,配合武汉市完成了省下达的PM2.5浓度目标。
(二)措施完成情况
1. 制发《江岸区2025年空气持现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指导中电建武汉铁塔做好省级绿色工厂自评价工作。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完成光伏发电项目备案11个,完成充电桩项目备案12个。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完成2家企业搬迁及11台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推进移动源综合治理,积极宣传淘汰注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政策,注销老旧柴油货车1440台;开展柴油货车路检和入户驻检工作,共检测柴油货车44台,处罚超标车辆4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规定,实施房屋市政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扫码登记”管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6台,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台。推进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采用颗粒物雷达和走航监测设备精准溯源,督促责任主体立整立改;强化扬尘污染控,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要求,办理路面污染案件38件、建筑垃圾案件14件;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检查餐饮单位3.05万余家次,整治露天烧烤267处,督促餐饮单位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检修设备。
2. 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及时调度重点区域相关问题的解决推进。根据《江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方案》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要求,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严格落实污染天气管控要求,组织开展轻微污染天气应对6次、污染天气临时管控2次及重污染天气应急5次。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四大专项”执法活动,检查企业7家,发现问题28个,已整改27个,1个序时推进。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272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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