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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大”问题(省序号23) 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5-12-26 16:58:00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大,管理水平低,部分未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在禁用区内使用。(省序号23)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倒逼高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二)整改措施:

1. 2024年12月底前,持续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编码登记制度,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得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2. 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部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

3. 2025年12月底前,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淘汰更新。

4.2025年12月底前,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使用要求。

三、整改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监管水平提升,通过强化检查、联合执法及政策引导,已推动一批高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整体排放状况改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如下:

措施完成情况

(一)抓实日常管控,筑牢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根基。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并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截止2024年12月,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24台;同时根据《执法支队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非道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非道交叉执法检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

(二)健全机制体系,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指导。根据《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资建局和区住更局联合对辖区工地开展政策宣传,召开辖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单位非道移动机械管理工作会,发放《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80余份,发放非道机械进出场登记指南80余份,开展非道机械进出场登记信息化管理培训,覆盖120人次。

(三)目前市级部门尚未对我区下达农业机械淘汰更新具体目标任务。

(四)强化协同监管,严纠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排放。一是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使用要求。2024年至今联合区资建局和住更局开展施工场地及非道机械的监督检查6次;二是依法查处非道机械超标排放及违规使用等行为,2024年至今累计查处超标排放、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案件5起,处罚及整改到位,形成有效震慑。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272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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