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教育局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江岸区贯彻落实“四个指南”实施方案》的要求,2025年对15所中小学校开展了办学质量区级评价。经学校自评、区级评价,认定武汉市第六中学、武汉市第二初级中学、武汉市二中广雅中学、武汉市第十三中学、武汉市堤角中学、武汉市育才小学、武汉市育才可立小学、武汉市实验博雅小学、武汉市实验博雅第二小学、武汉市育才汉口小学、武汉市江岸区育才家园小学、武汉市育才第二小学解放分校、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小学、武汉市江岸区新村小学等15所学校通过了中小学校办学质量区级评价。
江岸区教育局 江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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