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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补贴申报指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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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7:07:20来源: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一、培训对象

武汉地区各类企业技能岗位职工。技能类岗位是指在现行国家职业分 类大典内,有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现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内与 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营销类等职业岗位;尚无国家职业分 类或国家职业标准,但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主体技能类工种(项目)。

二、培训目标

提升企业职工岗位适应能力。

三、培训方式

企业可采取集中教学、线上线下结合、师带徒等方式,提升职工专项 岗位技能。开展线上培训可依托企业自主线上平台(须提交自有线上培训 平台资料)。

四、培训内容

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主营业务范畴的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等方面 的培训以及转岗转业培训。

五、培训课时

培训时长不少于 20 课时,每个学时 45 分钟。

 六、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 500 元给予企业补贴。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 受一次。若企业开展的岗位技能培训同时满足其他培训项目补贴申领条件 的,不得在同一时间区间重复享受其他培训补贴政策。

七、培训申报

(一)办班申报:企业通过湖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向所在区人社部门(委托培训的则为培训机构所在区)提交开班申请。申报材料包 括: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含培训计划表)、培训学员名册、 劳动合同复印件(数量较大可提供扫描件)。

(二)补贴申报: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并验收考核后,企业向区人社部 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参加培训考核验 收学员名册及考核成绩、线上授课记录证明材料(线上培训后台记录)、 不少于 5 次培训授课视频、承训单位诚信承诺书、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八、培训审核

(一)方案审核。区人社部门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可邀请有关培训专家参加,集中组织审核培训方案。

(二)开班确认。培训方案审核通过后区人社部门及时完成线上确 认,企业按计划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九、培训监管

企业和培训机构应当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参训人员的姓名、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核成绩和联系方式等,以备查验。所在区人社部门线上巡视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可采取现场检查、电话抽查、查看培训台账记录等方式,督导培训计划落实。

十、考核验收

培训计划完成后,在区人社部门指导下开展结业考核,企业、培训机构应将考核成绩报送区人社部门建档备查。

十一、补贴拨付

(一)补贴审核。区人社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 经专班集体研究报局领导审定取消培训补贴。

(二)社会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和补贴金额在区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三)结算拨付。公示无异议,所在区人社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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