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塔子湖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塔子湖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塔子湖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塔子湖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2、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3、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塔子湖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岸区人民政府塔子湖街道办事处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依据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行政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居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
2、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三方联动”,落实“四民工作法”,用好惠民资金,开展志愿服务,培育组织辖区民俗文化队伍。做好劳动就业、老龄居民医保社保办理的服务工作。
4、负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对“两员”队伍管理,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协调、指导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城中村”改造,做好产业布局规划,招商引资,协税护税,项目服务等工作。
6、负责辖区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8、加强“三资”管理与监督,做好私屠滥宰打击,农业技术服务,农民就业培训等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塔子湖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塔子湖街道办事处总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 人。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28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退休28人。
第二部分 塔子湖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65.35 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9.26 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进社保。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65.3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5.3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6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53.45万元,占本年支出39.41%;项目支出1,311.90万元,占本年支出60.59 %。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5.3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79.26万元,下降3.5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进社保。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26万元,下降 3.5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进社保。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5.3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6.48万元,占72.3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34 万元,占20.7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62.08万元,占2.87 %;住房保障(类)支出88.45万元,占4.08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4.16 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6%。其中:基本支出853.45万元,项目支出1,311.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党群、党组织 95.66万元,主要是党员学习,对党员干部素质教育及社区开展党员组织活动经费;
2)稳定、安全生产、普法工作经费43.5万元,主要是社会稳定,整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支出,普法教育;
3)城市管理经费53万元,主要是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维护城市道路及小区秩序等费用支出;
4)社区惠民经费281.67万元,主要是服务社区惠民项目建设经费;
5)涉农经费97.04万元,主要是城中村道路建设,环境保护,畜禽防治服务、防火护林,防汛水电服务、培训技能等社会公益性事业服务建设费用支出;
6)城中村改造专款项目120万元,主要是城中村综合改造,涉及宣传、培训、协调、控违等费用支出;
7)街道经济发展项目621.03万元;主要是文明创建,企业服务,税务站,城中村综合改造,信访维稳等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318.79 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78 %,追加预算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社区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44.2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0.26%,追加预算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增加了社区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0.7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27%,追加预算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0.47万元,支出决算为88.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8%。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6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塔子湖街道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塔子湖街道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使用。主要用于1辆执法公务车,其中:燃料费1.83万元;维修费1.19 万元;保险费0.4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单位本着厉行节约方针,减少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3万元,下降4.29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8.6%。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单位本着厉行节约方针,减少公务接待。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4 个,资金786.50万元。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786.50万元。绩效评价是组织各科室认真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依照预先确定的标准和评价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评价项目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行政事业单位每一项管理工作的有序建设和发展,必须强化财务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提升单位的规范化程度,完善优化财务工作,我单位绩效工作开展顺利。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24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2.98万元,执行数为78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主要产出和效果:
产出:城管执法工作:①对11条受检主次道路进行不间断控管,确保示范检查合格。②确保新增违法建设为零,按计划拆除历史违建8000平方米。 ③无主建渣清理清运300车次。④健康教育培训24期。 ⑤小餐饮、小作坊取缔、规范600家。⑥立面整治、招牌整治800块。文明创建工作:1.高质量组织完成各类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街道辖区良好氛围;2.圆满通过武汉市第三方检查机构的各项检查工作;3.关爱帮扶社区未成年人和孤寡老人,增加其幸福感和获得感。党建工作:提高党员党性,增强党员凝聚力,发挥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社会稳定、村民安逸。内部审计属于单位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具有保障单位安全、有效、健康运行的功能和作用。完成惠民工作:1、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类项目,社区无偿为居民提供自助式物业服务,适度开展相关的关爱、救助与帮扶;2、社区宣传教育活动、特色文化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传统节庆活动;3、无专项经费或无相应市场主体承担的社区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等项目;4、开展议事恳谈、民主评议、民主协商等民主管理项目,社区范围内小区治安防控、家庭矛盾化解、邻里和谐稳定等项目。完成了基层武装日常业务工作、军事训练工作、基础建设工作同步提高标准。
效果:城管:①创造宜人居住环境。②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包干净、包美化、包有序)。③以提升街道地域的城市经营和管理水平。④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市民素质。⑤吸引内外商来投资。文明创建:1.以文明创建为牵引,带到街道社区各项工作建设,提高街道各项城市环境建设;2.建设和谐文明的辖区环境,不断提升辖区居民文明素养,打造美丽幸福的人居环境。党建:进一步提高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的能力,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涉农:辖区内各类安全、稳定工作正常。完成村集体营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经营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赢得了村民的高度赞赏。惠民:社区利用惠民资金在社区环境改善、功能发挥、氛围打造、文体活动开展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效推进社区建设和发展。武装:落实党管武装各项制度,根据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稳定:营造良好的、舒适的、安全的生活、生产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团结,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提高服务质量,增加老百姓幸福指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固投、税收等任务完成面临困难。受固投报送制度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重等影响,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压力、难度较大。二是信访维稳形势严峻。群体性频繁上访态势依然存在,这一方面是因为过往数年城中村改造迅速推进,少数村民和外来户基于利益博弈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凸显;另一方面部分老上访户诉求不切实际,固有的矛盾借此机会重新浮出,更趋复杂。三是拆迁进入攻坚阶段,拨钉扫尾难度增大。四是区域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塔子湖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底子薄弱,由于资金、调规等原因导致配套设施的建设滞后,与人民群众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道路建设、停车位建设滞后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五是城市管理体制亟待完善,职责交叉,责权不统一。街道是城市管理的主体部门,而许多执法管理权不在街道。协调难度大、管理不统一,造成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各自为政,相互扯皮推诿,街道虽积极落实属地管辖,但多部门难以形成合力,给城市管理增加难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二是进一步调整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工作,尽全力将难事做细做好。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述: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资”管理规范有序,平稳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迎军运工作为契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和谐稳定,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突出党建引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街道工作势气高各项指标完成到位,绩效自评99分。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塔子湖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26万元,比2017年增加 8.54 万元,增长14.80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塔子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塔子湖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 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 1辆。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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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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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经济指标顺利完成 |
1、固定资产投资; 2、招商引资; 3、商业小进限上报数量; 4、花桥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款征收; 5、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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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投资56.5亿元,完成拼搏目标; 2、完成招商引资142亿,占目标值100%;完成社会销售额112.5亿,增幅23%,社零额101亿,同比增幅15%,完成目标值103%; 3、商业小进限完成上报6家,占目标600%; 4、留商护商、项目协税、楼宇协调清理、非法集资工作进展顺利,花桥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款征收达到100%; 5、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全面启动,为区GDP数据核算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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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中村改造和重点项目 |
1、花桥村拆迁工作; 2、塔子湖村拆迁工作; 3、还建房开工建设。 |
实现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5.85万方,其中花桥村完成拆迁2.1万方,塔子湖村完成拆迁 3.75万方;实现塔子湖村整村拆除区级现场验收,正在陆续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实现新春村TJ2地块、石桥村H4、TJ1西地块、跃进村H4地块、塔子湖村H1地块还建房开工建设,圆满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城中村改造还建房开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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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级城建重点工程征地征收方面 |
1、和谐大道建设工作; 2、金潭村征地拆迁工作,为市政建设提供施工断面。 |
协调推进和谐大道范围内塔子湖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工作,目前和谐大道(姑嫂树路-塔子湖东路)段已经全面完工,和谐大道(塔子湖东路-金桥大道)段已经基本完工。完成府河桥拓宽工程金潭村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金潭村坟地迁移104座,及时腾退移交施工断面到施工方,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建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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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政设施逐步完善 |
1、冬梅街、健身街等道路建设工作; 2、辖区公共停车位及充电桩建设。 |
配合市、区建设部门实施辖区内冬梅街、健身街、三环线中辅道、翠柏路等多条道路的建设工作,及时腾退施工断面,确保了上述道路的顺利建设实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辖区公共停车位及充电桩建设工作,完成育才实验第二小学停车场、清芷园停车场、武汉市体育特色学校(即实验学校)停车场建设,累计上报充电桩点位681个,圆满完成了区下达的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工作任务。 |
一、主要经济指标顺利完成。2018年,完成招商引资142亿,占目标值100%;完成社会销售额112.5亿,增幅23%,社零额101亿,同比增幅15%,完成目标值10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5亿,占目标值100%;商业小进限完成上报6家,占目标600%;留商护商、项目协税、楼宇协调清理、非法集资工作进展顺利,花桥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款征收达到100%。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全面启动,为区GDP数据核算提供有力保障。
二、城中村改造和重点项目有序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方面,实现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5.85万方,其中花桥村完成拆迁2.1万方,塔子湖村完成拆迁 3.75万方;实现塔子湖村整村拆除区级现场验收,正在陆续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实现新春村TJ2地块、石桥村H4、TJ1西地块、跃进村H4地块、塔子湖村H1地块还建房开工建设,圆满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城中村改造还建房开工目标。
三、市级城建重点工程征地征收方面。协调推进和谐大道范围内塔子湖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工作,目前和谐大道(姑嫂树路-塔子湖东路)段已经全面完工,和谐大道(塔子湖东路-金桥大道)段已经基本完工。完成府河桥拓宽工程金潭村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金潭村坟地迁移104座,及时腾退移交施工断面到施工方,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建设实施。
四、市政设施逐步完善。配合市、区建设部门实施辖区内冬梅街、健身街、三环线中辅道、翠柏路等多条道路的建设工作,及时腾退施工断面,确保了上述道路的顺利建设实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辖区公共停车位际充电桩建设工作,完成育才实验第二小学停车场、清芷园停车场、武汉市体育特色学校(即实验学校)停车场建设,累计上报充电桩点位681个,圆满完成了区下达的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塔子湖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共8张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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