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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街道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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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9 17:05:00来源: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转发《江岸区纪委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全街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常态化、精准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安排,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最大程度发挥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的优势,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经常性监督检查,从纪委在一线牵头监督检查转变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自主监督检查,从事后的监督检查转变为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精准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精准落地。

二、检查项目

根据全区统一安排,本次监督检查内容涉及教育、民政、卫计等方面的惠民政策2017年落实情况。实际检查中需要发现涉及其他年份的问题或者收集其他年份的数据,按照要求延伸。具体检查项目如下:

教育惠民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健康惠民方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

社保兜底保障方面:城市低保、医疗救助。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于2018年7月底开始,2018年12月底结束,共计5个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8月中旬前)

1.动员部署。成立街道工作专班,并组织召开全街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工作协调会。(责任部门:党政办)

2.宣传发动。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开展政策宣传,组织业务培训。街道、社区对惠民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街专班、公共服务办公室、各社区)

第二阶段:开展检查(8月至9月)

1.进行线索梳理。从市专班领受问题线索清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责任部门:街专班、公共服务办公室)

2.研判问题线索。对比对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甄别,确实属于探索性工作失误,或推进改革中因体制机制不完善引发的失误,由公共服务办公室提出书面整改建议,经工委办事处同意后,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责任部门: 公共服务办公室)

3.开展入户核查。组织对辖区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组织对基层核查工作进行复查复核,其中对查否的问题线索按照不低于25%比例抽查。(责任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

4.组织巡查督导。成立巡查督导组,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办检查。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情况以及问题线索核查情况。(责任部门:纪工委)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8月至10月)

1.立查立改。对核查出来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查处、随时整改。对问题性质相同、涉及对象较多、个案金额较小的问题,及时组织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责任部门:街专班、公共服务办公室、纪工委)

2.加强督办问责。对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失职渎职等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只部署不检查,只审批不监管,资金项目不落地的,以及落实惠民政策不力,未组织公开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责令及时整改,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责任部门:纪工委)

第四阶段:检查抽查(11月)

对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随机抽查不同社区进行检查,重点是对查否的问题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责任部门:纪工委)

第五阶段:总结提升(12月)

对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建立主动运用监察系统加强项目监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完善惠民项目、资金、政策方面和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责任部门:街专班、公共服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运用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是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检查转变为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精准监督的一次重大转变。各科室、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带头转变工作方式。纪工委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坚决防止陷入“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

(二)强化组织领导。工委、办事处成立街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工委副书记陈明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胡晓文任副组长,成员由江勇、曾昭秩、陈珠玲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共服务办公室江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通过各种媒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宣传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及时公开政策落实情况,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要建立健全数据报送机制,及时登陆监察系统上报问题线索的核查、抽查情况,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精准。要建立健全情况反馈机制,街道每月22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对数据对比核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严格审核把关。

(四)深化督办检查。街巡查督导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和指导责任,采取查台账、访居民等形式,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对检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追责;对比对核查中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以严格的追责问责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元街道工委

              一元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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