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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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11:19:00来源: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一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机关相关单位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财务预决算。

3、负责区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承担资产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4、负责区机关相关单位保健医疗、基本医疗保险、社保、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院内相关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参与机关院内办公用房的调整分配,负责机关院内基本建设管理,包括新建、拆建、改建、重建、修建、装修等基建工作经费预决算,指导院内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的膳食供应。

8、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机关大型会议和区内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机关院内供水、供电、供气、电话的管理,负责机关报刊收发征订工作。

10、负责全区公共机关节能工作及其能耗统计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1、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负责管理江岸区公文交换站。

12、负责指导江岸区信息中心做好全区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及其保密安全监管工作。

13、负责监督、指导江岸区政府采购中心做好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14、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纳入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江岸区信息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10人,工勤6人,事业14人。

退休21人。

 

  

 

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4,173.46万元,支出总计4,173.4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986.86万元,增长30.97%,主要原因是信息中心新增建设LED大屏系统,街道社区网络升级等工作;公车改革后,设置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和综合执勤执法用车平台,公车保有量增加四大办公区维修工作增多。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7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3.46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7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33.02万元,占本年支出24.75%;项目支出3,140.44万元,占本年支出75.2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73.4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6.86万元,增长30.97%。主要原因是信息中心新增建设LED大屏系统,街道社区网络升级等工作;公车改革后,设置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和综合执勤执法用车平台,公车保有量增加;四大办公区维修工作增多。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242.86  万元,支出决算为4,173.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8.70%。其中:基本支出1,033.02万元,项目支出3,140.4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94.28万元,主要用于四大办公区日常运行、后勤服务、大型设备保养、环境维护及日常维修支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宣传、培训。主要成效:加强管理,为机关大院日常办公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2、部门工作经费86.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日常公文处理及协调工作、采购中心专家评审费及仲裁委员会工作经费。主要成效:协调运转,为机关大院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3、网络工程及维护85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专网及信息中心网络工程的改造,硬、软件系统升级及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及内网线路租用费,数字城管及应急系统运维,区、街道网格化整合升级。主要成效: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2,991.2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1.58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30.44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 0.22万元,支出决算为 0.22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210.31万元,支出决算为210.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41.1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9.16%。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3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41.91万元,为预算的135.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91万元,为预算的199.5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100%。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91万元,为预算的199.57%,比预算增加2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实施公车改革后,设置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和综合执勤执法用车平台,公车保有量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提高其中:燃料费14.2万元;维修费 12.79万元;过桥过路费0.52万元;保险费 11.77万元;车辆管理平台服务费其他费用2.6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比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3.66万元,增长129.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81万元,增长131.5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降低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区实施公车改革后,设置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和综合执勤执法用车平台,公车保有量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提高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13万元,比2015年增加119.75万元,增长258.19%。主要原因是全区实施公车改革后,设置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和综合执勤执法用车平台,公车保有量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35.01万元(其中信息中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2.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月31日,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5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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