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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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5 09:14:00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机关相关单位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财务预决算。

3、负责区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承担资产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4、负责区机关相关单位保健医疗、基本医疗保险、社保、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院内相关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参与机关院内办公用房的调整分配,负责机关院内基本建设管理,包括新建、拆建、改建、重建、修建、装修等基建工作经费预决算,指导院内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的膳食供应。

8、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机关大型会议和区内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机关院内供水、供电、供气、电话的管理,负责机关报刊收发征订工作。

10、负责全区公共机关节能工作及其能耗统计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1、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负责管理江岸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原武汉市江岸区公文交换站)。

12、负责指导江岸区信息中心做好全区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及其保密安全监管工作。

13、负责监督、指导江岸区政府采购中心做好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14、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个。

纳入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江岸区信息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10人,工勤6人,事业9人。

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4371.5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8.04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人员经费增长。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7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1.51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7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32万元,占本年支出34.73%;项目支出2853.19万元,占本年支出65.2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71.5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8.04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人员经费增长。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4573.04万元支出决算为4371.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59%。其中:基本支出1518.32万元,项目支出2853.1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42.64万元。主要用于四大办公区日常运行、后勤服务、大型设备保养、环境维护及日常维修支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支出、驻京专班专项经费支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宣传、培训。

2、部门工作经费80.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日常公文处理及协调工作、采购中心专家评审费及仲裁委员会工作经费。

3、信息中心专项业务429.82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政务网维护,数字城管系统及应急系统维护,区级视频会议系统升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3977.46万元,支出决算为3761.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7%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0.38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76.3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533.64万元,支出决算为533.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61.56万元,支出决算为69.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09%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09.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4万元,为预算的52.72%其中:

1.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0.24万元,完成预算的55.2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37.88万元,为预算的100%,比预算增加3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行,购置公车1辆。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量5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36万元,为预算的36.27%,比预算减少127.14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化公务用车管理,年度未出现大额车辆维修保养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营维护,其中:燃料费19万元;维修费20.75万元;过桥过路费0.56万元;保险费26.51万元;车辆管理平台服务费等其他费用5.5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8.33万元,增长163.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增加37.88 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45万元,增长72.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更新购置1辆公车,随着公车使用量增加及物价上涨,对应运行维护费也增加。

八、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68万元,比2016年增加60.55万元,增长36.45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99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5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稳步推进六合路办公区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

积极配合区国资公司在机关大院地下新建公共立体停车库,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方案、投资概算、图纸审查、天然气管道改造等程序审批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地下车库的建设正在进行中,建设期间院内车辆出行有序。

二、提高四个办公区物业管理水平

实行24小时值勤巡逻、监控,保障大楼财产、车辆、人身、消防安全;做好四个办公区外来人员登记及综合治理维稳保障工作;组织消防演习,并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恐演练;做好了各办公区的物业保洁、卫生消毒等工作,保证了所有公共区域卫生干净整洁;积极推进四个办公区物业人员培训,做好会议保障工作。

三、执行2017年财政预算,坚持收支两条线,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填报更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时按规定处置资产并更新台账,资产管理覆盖率达100%。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积极做好负责的19家单位财务账务处理及管理,及时做好各单位工资发放、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等财务相关工作。

四、推动公务用车全市标识化管理

按照《武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区车队在5月底完成33台公务车的车身统一喷涂标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区车队迅速组织各相关单位于9月底完成57台车辆过户手续,10月初完成所有车辆新号牌上牌工作。建立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统一调度派车,所有公务车辆均安装了定位系统,车队目前无一次交通安全事故。

五、对四个办公区监控系统提档升级

正式启动行政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将信号传输由原模拟信号升级为数据信号,将监控录像由原标清图像技术提升为高清图像技术

六、保障四个办公区食堂菜品供应及食品安全

认真做好四个办公区食堂管理工作,严把食堂采购关、环境卫生关、操作安全观,确保食堂各项安全工作落实,注重食堂工作人员责任服务意识,在做精、做细、做好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菜品质量,确保食堂正常供应。

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面,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覆盖率。

八、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队伍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工作,贴心帮扶结对社区。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推进六合路办公区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

积极配合区国资公司在机关大院地下新建公共立体停车库,保证建设期间院内车辆出行有序。

项目正在进行中,建设期间院内车辆出行有序。

 

2

四个办公区物业管理及安全保障

四大办公区秩序正常,重大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无重大责任事故

四大办公区秩序正常,重大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无重大责任事故

 

3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机关大院国有资产管理覆盖率100%

完成机关大院国有资产覆盖率100%

 

4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机关应急车队正常出行,安全无事故

完成公务用车车身统一喷涂标识,建立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目前无一次交通安全事故。

 
 

5

四个办公区监控系统提档升级

完成四个办公区监控系统提档升级

正式启动行政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将信号传输由原模拟信号升级为数据信号,将监控录像由原标清图像技术提升为高清图像技术。

 

6

四个办公区食堂等后勤管理

确保后勤管理有序,无食品安全问题

认真做好四个办公区食堂管理工作,严把食堂采购关、环境卫生关、操作安全观,无任何安全问题。

 

7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协助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完成能耗减少,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

 

8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落实管党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队伍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工作,贴心帮扶结对社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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