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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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10:34:00来源: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一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机关相关单位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财务预决算。

3、负责区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承担资产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4、负责区机关相关单位保健医疗、基本医疗保险、社保、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5、负责六合路机关院内相关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参与各办公区办公用房的调整分配,负责办公区内基本建设管理,包括新建、拆建、改建、重建、修建、装修等基建工作经费预决算,指导六合路机关院内及各办公区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六合路办公区、后湖办公区、二七办公区和南京路办公区(下同)四个办公区的内保和重要设施的监管工作。

8、负责四个办公区的膳食供应。

9、负责四个办公区内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区大型会议和区内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四个办公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电话的管理,及报刊收发征订工作。

11、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指导,及其能耗统计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2、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负责管理江岸区公文交换站(2017年4月已更名为江岸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3、承担江岸地区机要公文(即密级在机密以下含机密的常用公文)传递任务,保证每日的公文安全、准确、及时、保密地送到辖区各单位,确保政令畅通。

14、承担区机关集中办公区的食堂账务建立、监督管理工作。

15、承担“区综合执法车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由机关及下属 1 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人数 26 人,其中:行政编制 11 人,事业编制 15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 22 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 8 ,工勤编制人。

离退休人员 23 人,其中:退休 23 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244.8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244.87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44.87  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85.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89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9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6.38 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 520.52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49.3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6.33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3244.87 万元,2018年预算减少1217.59万元,下降27.29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856.16万元,2018年预算减少637.83万元,下降 42.69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管的18家单位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等经费由各单位单独列入预算。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520.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 249.31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6.33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 2388.71万元,2018年预算减少579.76万元,下降19.53%,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管的18家单位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后勤服务支出等经费由各单位单独列入预算。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313.71万元。主要用于四大办公区日常运行、后勤服务、大型设备保养、环境维护及日常维修支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支出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宣传、培训等。   

2、部门工作经费项目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管理、保障、服务,日常公文处理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56.1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06.84 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 520.52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6.33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249.31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23.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13.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3.5  万元);(3)公务接待费 9.6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增加  14  万元,主要是2019年公务用车数量较上年度增加4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3244.87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1217.59 万元,减少 27.29 %,主要是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管的18家单位独立开设银行账户,部分经费由各单位单独列入预算。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 324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244.87万元,占 100  %。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 3244.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56.16 万元,占 26.39 %;项目支出 2388.71 万元,占 73.61 %。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43.5万元。包括:

1.货物类63.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63.5万元。

2.服务类3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180办公区维修维护2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7辆、其他车辆2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部门预算中2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0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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