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岸区交通大队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本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本区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负责本区道路交通警卫任务;
5、负责协助重点路段、时段城市道路治安管理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交通大队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岸区交通大队1个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交通大队总编制人数300人,其中:行政编制300人。在职实有人数292人,其中:行政编制292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退休27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81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3,810.9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10.97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2,042.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8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0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29.3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20.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0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0.23万元;其他支出5,719.47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3,810.9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700.78万元,增长36.6%,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8,091.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755.18万元,增长27.7%。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政策,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提高。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620.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及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801.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水电、印刷及培训等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0.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民警的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5,719.4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945.6万元,增长51.5%,原因是增加了辅警的人数及经费、交通指挥平台购置及维护费用、交通设施购置及维护费、增购自动抓拍设备及移动警务终端系统经费。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28.3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日常修缮、大型设备维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停车场租赁、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等支出。
2、道路交通管理1,691.1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业务工作、购置自动抓拍及移动警务终端系统、警务装备更新、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设施购置及维护,交通事故办案、鉴定、追逃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