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岸区交通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江岸区交通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江岸区交通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交通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江岸区交通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江岸区交通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本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负责本区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负责本区道路交通警卫任务;
5、负责协助重点路段、时段城市道路治安管理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交通大队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岸区交通大队1个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交通大队总编制人数300人,其中:行政编制300人。在职实有人数277人,其中:行政编制277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退休47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交通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40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8.06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08.06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3,66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6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8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8.5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66.0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2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0.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6,408.0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74.53万元,增长3.63%,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0,7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7.4万元,增长3.46%。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政策,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提高。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666.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823.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水电、印刷及培训等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0.0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医疗费等。
(二)项目支出5,708.0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7.13万元,增加4%,原因是辅警经费提标和减少了装备建设、交通设施购置及维护费的支出。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44.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日常修缮、大型设备维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停车场租赁、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等支出。
2、执法办案1,463.55万元。主要用于装备建设、公安执法办案业务工作、警务装备购置更新、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设施购置及维护,交通事故办案、鉴定、追逃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0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76.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66.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提租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0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823.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1.8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5万元);(3)公务接待费2.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0.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岸区交通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6,408.0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74.53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政策,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提高,同时,将购房补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以及辅警的经费提标。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16,40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08.06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6,40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0万元,占65.2%;项目支出5,708.06万元,占34.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2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894.71万元。包括:
1、货物类500万元。其中:交通设施购置500万元。
2、工程类17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维修80万元、指挥室机房改造40万元、执法信息采集站网络云存储改造55万元。
3、服务类1,219.71万元。其中:物业管理204.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129.5万元、警用摩托车运行维护96万元、执法文书印刷60万元、自动抓拍设备运行维护费150万元、牵引施救服务100万元、交通事故鉴定费100万元、停车场管理费3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其中,执勤执法用车37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8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医疗保障描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江岸区交通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