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和承担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2、负责全区客运、货运物流、车辆维修行业和运输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协调行业运输企业之间、运输企业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核发各类运输企业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相关业务备案及年度审验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培训、环保、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处理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的调查、救助工作;
5、负责全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
6、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国防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挥重要物资和人员疏散及紧急客货运输工作。
8、辖区旅游包车线路牌核发
9、按照区委、区政府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交通运输整治的问题,不间断地对新荣客运站周边地区实施严管。
10、负责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及服务管理等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交通运输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交通运输局总编制人数2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26 人。在职实有人数23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23人。退休人员 47 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19.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74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2.23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支出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3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19.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41.6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8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6.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4.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77.8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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